樂說周易_未濟卦

64. ䷿ 未濟 ( ☵ 坎下 ☲ 離上)

【經文】

未濟: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

彖曰:未濟亨,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
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。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初六:濡其尾,吝。

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

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

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

六三:未濟,征凶。利涉大川。

象曰: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

九四: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,有賞于大國。

象曰:貞吉悔亡,志行也。

六五: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吉。

象曰:君子之光,其輝吉也。

上九: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
象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

樂說未濟卦

64. ䷿ 未濟 ( ☵ 坎下 ☲ 離上)

未濟:亨,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

“未濟”,卦名。未完成之事。事未成之時也。水火不交,不相為用。其六爻皆失位,故為未濟。坎水在下,離火在上,陰陽不相交;六爻皆位不當,故曰“未濟”。“亨”,指上下二卦各爻皆相應。坎為狐,為下卦,故為“小狐”。“汔”,水干涸。坎為水,河邊水淺之處。坎又為隱伏、為穴。“濡”,沾濕也。小狐不知水的深淺,只見河邊水淺而過河,過到中間水深處,而“濡其尾”,不能繼續過河了,如此未能完成濟河之事,因而“无所利”。

離,三畫居正,故為齊。坎為水,離為齊,坎乘離,是濟之字也。水性潤下,火性炎上,失火則水寒,无水則火燥,水火不相逮,所以名《未濟》也。未,不曾。濟,涉水。未濟者,不曾渡也,未完成也,非能止也。濟者,渡也。成也。止也。坎月離日,日出月隱,日月不能相見,陰陽不能際會,是《未濟》之象也。六爻失其位而有應,八卦失其守而相與,是《既濟》之體也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是《未濟》之用也。

狐,坎也。狐性多疑,每渡冰河,且聽且渡。狐,前小後大。《未既》,離陰為小,坎陽為大,六五為小,九二為大,所以立狐之象也。汔,接近。濡,沾濕,坎也。

【觀象】:初五互坎 ䷜ ,身處重險,時未當濟則濡尾曳輪,以止妄動,時至則涉大川以濟之。是故未濟者,非謂不濟,是有待耳。二上互離 ䷝ ,君子之光繼明而照四方,內照于心,不生小狐之吝;外照于物,則无濡首之失。照破物我,深則厲,淺則揭,《未濟》之道所以亨也。互體、對體、反體皆曰既濟 ䷾ 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,是故雖處未濟之時,猶有可濟之理也。

【玩辭】:小狐貍即將渡水而過,卻沾濕尾巴,无所利。三陰承陽、應陽,皆順于陽,所以成其亨。小狐者,知識不足,不能戒懼慎行者也。濡其尾,不如慎終如始也。幾濟而濡尾,未能濟而无攸利也。

《序卦傳》曰:“物不可終窮,故受之以未濟。”易兼常變,對待謂常,流行謂變,常有定體居位,變者往來不窮。既濟,已定,不易之體也。未濟,不窮,變易之用也。先定不易之體,而後能行變易之用,此未濟 ䷿ 所以次既濟 ䷾ 也。

《雜卦傳》曰:“未濟男之窮也。”三剛失位,陽道窮也。三柔承剛、應剛,道窮亦有亨通之時也。

未濟 ䷿ ,六五主事,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

彖曰:未濟,亨,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
“柔得中”,指六五爻。陰居陽位得中,即不弱柔无為,又不剛猛盲為,未濟最終必濟,故“亨”。“未出中”,指九二,在水的深處,小狐從水邊淺處過河,未能走出水的深處之中。初在二之下,有“尾”之象。水深沾濕了尾巴,未能完成渡河,无所利,是因為“不續終也”,半途而廢,沒有堅持到最終。未濟卦六爻皆不當位,但是初為柔,四為陽剛,二為剛五為柔,三為柔上為剛,皆剛柔相應,所以“亨”通。在未濟卦中含有既濟卦,中爻上為坎,下為離,水火既濟,故“亨”通。

六五柔中,順用九二,將濟能慎,慎而致亨,故曰「未濟,亨,柔得中也」,據卦體釋“亨”。陽主過往,陰主未來,柔得中,是時未至而事未施。九二居坎體之中,猶未出于險,故曰「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」。小狐拘于智識,始不能慎濟,終必濡尾殆身,則思可知矣,故曰「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」。未濟者,言于時也。不濟者,言于事也。未濟而有將濟之理,不濟則失可濟之道。時至則剛柔交而道必濟,故曰「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」,釋卦名。

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。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未濟卦上為離為火,下卦為坎、為水,故有“火在水上”之象。火炎上,水潤下,陰陽不相交,故“未濟”。未濟卦為否卦的九五之二而來,否乾為君子。艮為慎、為居。乾為陽物,坤為陰物。故“君子以慎辨物”。坤為方。陰陽當位為“方”。未濟六爻皆不當位,表示要謹慎辨別事物的性質,按事物的性質辦事,才不出亂子。

水火異物,各居其所,不相濟益,非其當處。君子觀之,慎重分辨物類,令各得其所。方以類聚,物以群分,愛惡相攻始于是,遠近相取起于是,是故君子慎之也。辨,分別,離之明也。物,坎之羽也。方,居所。危宿值坎地,類主宮室。居方,各得其所,各安其分。

初六:濡其尾,吝。

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

坎為狐、為水。九二為坎卦之主,初在下,有“尾”之象。“吝”,難也。動物過河涉水都翹起尾巴。“濡其尾”,表示不能濟渡,遇到了困難,故有“吝”難。未濟與既濟相綜,未濟之初六為既濟之上六,既濟上六說“濡其首”,未濟初六說“濡其尾”,表示未濟與既濟首尾相接。

“極”,終也。“不知極”即是“不續終”。小狐自不量力,猛闖過河,遇水深沾濕了尾巴,又不知道堅持到達終極之處。

濡,沾濕,坎也。尾,初之位也。知,識也。極,止也。

【觀象】:水鐘于澤,不溢不流,安其所居,節 ䷻ 者止也。濡尾之吝,在不知止。不能敬始,而況慎終乎?是故居初而“濡其尾”,至上則“濡其首”矣。未濟 ䷿ 之睽 ䷥ ,未濟而生異,亦可止矣。有異而往,則濡其尾也。君子將濟也,必不違眾意,不違筮龜,量才而行,初敬其始而後謀其終,是故无小狐濡尾之吝也。

【玩辭】:小狐渡水,沾濕尾巴,羞吝。初六陰柔,居坎之下,不安于險難,上應九四,而欲上行,是不度其才而強行用事,以至于濡尾殆身,而致羞吝矣。古詩云:“狐欲渡河,无奈尾何。”是濡尾殆身而失濟道也。

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

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

坎為曳、為輪,故有“曳其輪”之象。兩陰夾一陽,輪之象。“曳”,拖也。“曳其輪”,用手拖住車輪,不使急速而進,方可以得以濟成。九二陽剛居柔得中,未濟之時,能自止不輕易前進,行其中道,不為險所困也,故“吉”。

九二之所以“貞,吉”,是因為“中以行正也”。九二陽剛居中位。“中”,正也。

【觀象】:水流于地,不疾不徐,資生資養,以成濟物之功。曳其輪,殺其勢,緩其進,戒用剛之過也。未濟 ䷿ 之晉 ䷥ ,未濟而終能濟,非藉賢而誰乎?晝日三接,以貴有功,以親賢人。

【玩辭】:拖住車輪,正固吉祥。九二陽剛居中,上應六五,力足以濟,然處未濟之時,身陷坎險,不可以大用,唯恭順以待,中正以行,乃為吉也。濡其尾,拘于才能也。曳其輪,屈于時位也。

六三: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

象曰:未濟,征凶,位不當也。

六三居坎上,即將出坎險,可以“濟”也,但未出坎險中,故“未濟”也。六三陰爻居陽位,位不當,陰柔未濟,故“征凶”。坎為往、為之、為師、為險、為凶,故有“征凶”之象。中爻離為舟,浮坎水之上。又本爻變為巽,巽為木,木在水上,舟之象。坎為水、為川,故“利涉大川”。初因“濡其尾”,行而未濟;二曳其輪不行,三坎之極,水越深,必須依靠舟船方能渡河。若不用舟船直接渡河,必遇凶險。陰柔不中不正,故“征凶”。但六三與上九相應,若依賴于舟船,就能“利涉大川”。

陰柔居陽剛之位,故“位不當。”

【觀象】:大川橫阻,乘風馭舟,可以涉矣。井渫可汲,時當濟也。為我心惻,才不能也。未濟 ䷿ 之鼎 ䷱ ,未濟而革耳,何以故?曰:耳革行塞,征進凶也。雉膏不食,猶未濟也。方雨虧悔,時可濟也。

【玩辭】:尚未濟渡,征進有凶,利克險阻。六三性體陰柔,失位居坎,處險而无出險之用,才不足濟也。《繫辭》云:“柔之為道,不利遠者,其要无咎,其用柔中。”六三失所用中,征進則凶矣。居兩坎之間,上下俱難,進退維谷,不進則亡,時當濟也。惟有承剛應陽以濟陰柔,遇大川攔路,涉險求渡,當可濟之時必有可濟之道矣。未濟,猶在險也。征凶,力不及也。利涉大川,時當濟也。

九四: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

象曰:貞吉,悔亡,志行也。

九四陽剛居陰位,位不當,故有“悔”象。但又出坎入離,坎為險,離為明,從坎險進入陽剛文明之地,只要堅守正道,就“貞吉”,因而“悔”恨也就消“亡”了。本爻變,中爻為震,震為動。離為戈兵,戈兵震動,“伐”國之象。“鬼方”,西羌國名。離為國,為“鬼方”。未濟與既濟相綜,未濟之九四為既濟之九三,故都有“伐鬼方”之象。“大國”對“鬼方”而言。“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”。離為三,為年。既濟九五陽爻處陽位,為剛健之君,用武力伐鬼方,雖然打了勝仗,但極為疲憊。未濟六五為陰爻居陽位,武力不及既濟之君,不用武力征服,而用懷柔政策,經過三年的時間,鬼方順服于大國,大國給以封賞,故“有賞于大國”。震為舍(捨),引申為“遺”,給予,故有“賞”賜之象。

九四已經脫離坎險,進入光明之境,渡濟的志向可以進“行”了。

震,用力甚,驚懼遠也。用,施行,震也。伐,征討,震也。鬼方,殷周西北少數民族西羌,坎也。三,天數,陽也。年,朔數,陰也。九四應初,執陽圖陰,三年功成。賞,震車馬,坤衣裳,賜有功也。國,坤也。

【觀象】:先王用兵,征討不服,武功既成,馬放南山,是以遠征,則可謂不窮不黷者矣。未濟 ䷿ 之蒙 ䷃ ,伐鬼方而用蒙,何以故?曰:戒再三之用,不可黷武也。老子曰:“兵者,不祥之器,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。”有道者不處,而況于再三者乎?

【玩辭】:正固吉祥,憂悔消除。強力征伐遠方,三年克定,受到大國獎賞。剛居陰位,處既濟之始,最宜守正,故設“貞吉”之戒。九四失位,近迫陰柔之君,當有憂悔也。然四五相孚,事有可施,志有可行,道有可濟,所施、所行、所濟无不正,能貞吉故悔亡矣。未濟 ䷿ 之蒙 ䷃ ,互體見師 ䷆ ,伐鬼方而遇王三錫命之象也。震用伐鬼方,時已至,力能及,正固其志則可行也。三年有賞于大國,既濟之功成也。李光地曰:“此‘伐鬼方’,亦與《既濟》同,而差一位也。‘三年克之’,是已克也。‘震用伐鬼’,是方伐也。‘三年有賞于大國’,言三年之間,賞勞師旅者不絕,非謂事定而論賞也。與《師》之‘王三錫命’同,不與《師》之‘大君有命’同。”

六五: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吉。

象曰: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

六五為未濟卦之主,與九二相應,虛心以求九二共同渡濟,故“貞吉,无悔”。又本爻變為乾,乾為君子、為日。離為明,九五為離卦之主,文明而光輝,故說“君子之光”。“孚”,信也。六五中正誠信,虛懷若谷,故有“孚”象。中正誠信,故“吉”祥。

日光叫“暉”。離為光。六五承乘皆陽剛,兩陽相助為明,所以說“君子之光”,特別暉明。光“暉”明亮,故“吉”也。光,離之明也。暉,同輝,光之散也。

【觀象】:日月麗天,光被四表,澤及萬類,人物莫不歸焉,是皇天眷命,天子富有四海之盛也。未濟 ䷿ 之訟 ䷅ ,敬始、慎終、追遠,不獨《既濟》貴之,《未濟》亦貴之。

【玩辭】:固守吉,无憂悔。君子光輝彪炳,誠實有信,所以吉也。六五履尊,失位居中,得貞吉且无悔矣。比于四,承于上,應于二,取信三陽,則信實而不妄矣。文明之主,輝光日新,功德俱足,吉而又吉也。貞吉,有德也。有孚吉,有功也。其暉吉,有慶也。

上九: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
象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

“有孚”,接承六五之“有孚”。上九陽爻居陰位,位不當。坎為酒,離錯坎,亦為酒。上九為未濟之極,有轉化為既濟之勢,只有堅持六五誠信中正之道,節制飲酒,可以“无咎”。未濟與既濟相綜,既濟卦之初爻為未濟之上爻,皆有“濡”之象。既濟說“濡其尾”,未濟說“濡其首”,以示首尾相接。“首”頭也。頭在人體的最上端,故上九有“首”之象。未濟之時,飲酒過量,渡濟時必定會沉沒。故說“濡其首”。“是”,正也。“失是”,失正。未濟卦六爻皆不當位,故“失是(正)”。即使有誠信,也會有“濡其首”的危險,是因為“失”正也。

坎為節。“節”,節制。五爻變為乾,乾為知,乾象不見,故說“不知節”。飲酒過量而不知道節制,做事應該謹慎才好。

飲酒,坎也。濡,沾濕,坎也。失,三畫失正,坎也。是,正道,三畫得正,離也。

【觀象】:離之震,明以動,動而明,是有孚于內也。火雷噬嗑 ䷔ ,飲食自樂,或可也,至于滅耳濡道,則失矣。未濟 ䷿ 之解 ䷧ ,未濟而解,解而飲酒,或有所緩,緩而知節,猶未為失也。

【玩辭】:飲酒自信是應對之需,无咎。飲酒无度,行事不知節制,以至沾濕其頭,縱有孚信,亦失正道。陽剛居上,乘日月之體,剛明已極,知《未濟》之極无可濟之理,乃樂天知命,則有孚于飲酒可也。使耽飲而至于濡首,則失其所孚也。有孚,自信也。飲酒,自樂也。濡首,自失也。有孚失是,不續終也。

【總論】:未濟為卦,小狐涉濟觀其象,戒懼黽勉系其辭,六爻失位立其體,汔濟濡尾,行其用。初九「濡其尾」,知不能達也。九二「曳其輪」,時不能濟也。六三「未濟征凶」,才不能濟也。九四「震用伐鬼方」,濟之功成也。六五「貞吉无悔」,功德俱足也。上六「有孚失是」,不續終也。此六爻之用事,以全《未濟》之體。

書名:樂說周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