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. ䷅ 訟( ☵ 坎下 ☰ 乾上)
【經文】
訟:有孚窒惕,中吉,終凶。利見大人。不利涉大川。
彖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訟,有孚,窒惕,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凶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。
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。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
九二:不克訟,歸而逋。其邑人三百戶,无眚。
象曰: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從王事,无成。
象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九四:不克訟,復既命渝。安貞吉。
象曰:復即命渝,安貞不失也。
九五:訟,元吉。
象曰:訟元吉,以中正也。
上九: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象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樂說訟卦
06. ䷅ 訟( ☵ 坎下 ☰ 乾上)
訟:有孚,窒惕,中吉,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訟,卦名。䷅ ,卦象。“訟”,爭訟,爭辨也。其卦坎下乾上,以二象論,天運乎上,水流乎下,其行相違,所以成訟。以卦德論,上以剛陵乎下,下以險伺乎上;以一人言,內險而外健;以二人言,己險而彼健;險與健相持,皆欲求勝,此必訟之道也。
天水相違,事理相反,故爭“訟”。坎 ☵ 為信、為孚。“孚”,誠信。坎 ☵ 為戒懼。“窒”,懼也。“惕”,警惕。“中”,指九二誠正中信。人具有誠信、戒懼、警惕、中正這四種行為規範,就不至于爭訟,故“吉”。九二與九五敵應,故“終凶”。若遇有矛盾,不按“孚、窒、惕、中”以求和解,非要求勝不可而訴諸于訟,終必“凶”。“大人”,指九五,得位得中又居尊位。在進行爭訟時,利于有大人出來作出公正的斷決。坎 ☵ 為大川,二與五敵應,得不到幫助,故“不利涉大川”。比喻在爭訟不利時,若非要去爭訟,會有禍患發生。
訟 ䷅ 有內卦坎 ☵ 水,信也,曰“有孚”。曰“惕中吉”。曰“大川”。
坎 ☵ 險陷,阻也,曰“窒”。曰“終凶”。涉水涉險,曰“不利涉大川”。
外卦乾 ☰ 九五有利見大人之功。九二若能有孚、惕、中,則能化坎 ☵ 險為坎 ☵ 貞,逢凶化吉,亦有利見大人之功。
上卦乾 ☰ 天,下卦坎 ☵ 水,天下有水,天蒼蒼水茫茫之象。
上卦乾 ☰ 金,下卦坎 ☵ 盜,盜賊偷金之象。
訟,左言右公,坎類言,乾象公,訟 ䷄ 象應訟字。西方主言,先天坎舍,後天兌次,轉兌注坎,坎亦為言。坎之言,半兌半巽,兩口相背,故象譴責、獄訟、爭論、分歧、批評。坤為吝嗇,是陰德常乏而為其私也。乾之對坤,是正直无私而成其公也。 《論語》曰:“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”注:“訟,猶責也。”是故,訟有官司、聽訟、折獄、紛爭、責備、公開、背離、不親之義。
【觀象】:乾為是,坎為非,坎為曲,乾為直,巽為簿,乾為公,離為明堂,是非曲直,對簿公堂,聽訟之象也。巽類樹木,坎耳主聽,又象叢棘,樹棘槐者[巽木坎鬼,象槐字],聽訟之所也。乾象大人,水性寬,火性嚴,折獄斷案,寬嚴相濟,聽訟之道也。離主明,乾象鏡,巽曰高,又類懸[斷首倒掛,巽之象也],坎為淵,巽為魚,明鏡高懸,察盡淵魚,聽訟之術也。乾為公,離為正[三畫皆當位],坎為平,公正公平,聽訟之則也。
初五互渙 ䷺ ,人性乖張,物情不情,事理悖逆,風波乍起,當訟之時也。二五同人 ䷌ ,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,類族辨物,辨物居方,訟因同人而絕者是也。初四未濟 ䷿ ,進有濡尾之吝,是以「不利涉大川」也。四上互姤 ䷫ ,訟因女壯而生者是也。二五家人 ䷤ ,象曰「言有物而行有恒」,訟之「有孚」者也。《大學曰》:“一家讓,一國興讓。”訟因家正而息者是也。
訟 ䷅ 反則需 ䷄ ,訟之道,終其所爭也。需之道,利涉大川,全其所求也。卦之道不同,而易用亦有別也。
訟 ䷅ 對明夷 ䷣ ,訟終則凶,明因是夷,艱因是生,不可不戒也。
【玩辭】:誠而有信,壅塞恐懼,中吉終凶,宜用大人之德,不宜濟渡險難。九二居中,取信二陰,訟非妄興,唯誠而發,故曰「有孚」。孚,誠信,取象坎中實。一陽履兩陽,以身犯險,應不接引,心生憂懼,爭訟未明,吉凶无可知也,故曰「窒惕」。窒,壅塞,取象二五不應,而水不上行也。惕,恐懼,取象坎之加憂。九二剛健而不陷,中通而不窮,故斷「中吉」。禮之用,和為貴,訟不可成,以訟終事則有失,故戒曰「終凶」。猶孔子曰:“聽訟吾猶人也,必也使无訟乎!”九五中正剛明,寬而不慢,嚴而不亂,大人之德而聽訟之道也,唯大人能決其訟,故曰「利見大人」。九二以剛乘險,以實履陷,二五不應,物情不親,心志不同,欲濟渡險難,則必有其失,故曰「不利涉大川」。是故,物情不親之時,君子戒无妄之往,以絕其訟而也。
《序卦傳》曰:「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」物稚蒙養,民用日豐,溫飽思淫欲,物盛起紛爭,人事之常也。觀訟 ䷅ 之體,巽闔巽,是民豐物盛之象也;離辟巽,是二人爭財之象也。
《雜卦傳》曰:「訟不親也。」乾上出,坎潤下,天西行,水東流,天與違行,人情乖張,物情不親,事理悖逆,是獄訟之象也。
訟 ䷅ 。九二成卦之主,剛來得中,有孚窒惕。九五主卦之主,居中履正,利見大人。
彖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訟,有孚,窒惕,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凶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。
訟卦的上卦為乾 ☰ ,為剛,下卦為坎 ☵ ,為險,故有“上剛下險”之象。“險”而不“健”,或“健”而不“險”,都不會爭訟。人陰險而又剛健,就會爭訟。“剛來而得中”,指九二陽剛得中之象。九二為由外卦之乾陽而來。由于得中,故吉。“訟不可成也”,爭訟難以取得成功。“尚中正”,指九五中正斷決爭訟而被推崇。“不利涉大川”,坎 ☵ 為大川,二與五敵應,得不到幫助。互巽 ☴ 為淵、為入,猶如沉于淵中,故說“入于淵”。說明以剛犯難,有可能陷入深淵之危險。
乾德剛健,坎德險陷,貞坎悔乾,故曰「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」,據卦德釋卦名者也。若健而不險,不生訟矣。《彖傳》引卦德時,通常有兩種文法。一是用“而”連接,兩德并重,如《蒙》曰「險而健」。二是用“以”連接,偏重前者,如《豫》曰「順以動」。
九二陽剛中實,陷而生窒,窒而生惕,健而不陷,窒而不窮,故曰「訟,有孚,窒惕,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」。
上九以訟終事,不足取敬,是非既明,當止則止,故曰「終凶,訟不可成也」。成者,窮盡其事也。訟者,明辯是非也。
九五居中履正,中正以聽訟,剛明以折獄,罰其有罪,赦其无辜,不挾私曲,故曰「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」。
二五不應,物情不親,心志不同,難濟險阻,故曰「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」。九二坎體,一陽入坤中,坤象大川,是「入于淵」之象也。
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。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乾 ☰ 上行于天,坎 ☵ 下流于地,相違背而行,故“訟”。乾 ☰ 為君子。坎 ☵ 為謀。乾 ☰ 知大始。君子作事要謀求一個好的開始,否則事將不能成功。
君子法《訟 ䷅》之象,作事謀始,以絕訟端。作事,取象乾之施用。謀,取象坎之智,亦取象巽之營謀。始,取象乾知大始,亦取象天一生水。《訟 ䷅》曰「作事謀始」,原其始也。《歸妹 ䷵》曰「永終知敝」,要其終也。《易》之戒,敬始、慎獨、善終者也。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“事”,指爭訟之事。初與四相應,乾為剛健、為久,故為永。初六為爭訟的開始,與九四相應。坎 ☵ 為孚。孚,信也。以誠信之德容易解決爭訟之事,故“不永所事”。本爻變為兌 ☱ ,兌為口舌,有言辭之象。陰居初位,陰為“小”。故有“小有言”之象。初六與九四相應,故“終吉”。“有言”,即有爭辯。“小有言”,小有爭辯,但最終可以獲得吉祥。
訟 ䷅ 初六陰爻居陽位,位不當而失位,時不宜而失時,故以動變為用。曰“不永所事”。
內卦坎 ☵ ,初爻動為兌 ☱ 屬陰 ⚋ 為小,為口而有言,曰“小有言”。兌 ☱ 金,秋收之利 ☱ 。曰“終吉”。
初爻為卦之始,其用不昭,爭之未甚,訟之纔起,故事不永,言猶小。不永則易解,小言則易釋。既不至於久訟,則終吉。
【觀象】:永,長也,取象坎之水。事,取象乾之施用。有言,分歧,猶曰「窒惕」也,取象坎之爭執。坎之兌,水歸海,止行流,江之不永者也。水澤節 ䷻ ,不出戶庭,而知通塞,不永所事,而止獄訟,原始要終,見微知著,易之用也。《禮記·中庸》曰:“君子素其位而行,不愿乎其外。”訟 ䷅ 之履 ䷉ ,爻曰「素履,往无咎」,是以當訟之時,君子「不永所事」也。
【玩辭】:不長久于獄訟之事,只生一點爭執,終得吉祥。初六陰柔居下,處事之始,唯不成其訟,止于微咎,方得其吉,故曰「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」。初六承同人 ䷌ ,自悖而同,由訟而親,故曰「不永所事」。坎為責言,初六柔弱處下,事之小者,故曰「小有言」。初四相應,陽唱陰和,易于明辯,不終成其訟,故斷「終吉」。
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
“訟不可長”,爭訟不可長久進行下去。本爻變為兌 ☱ ,兌為口、為言,互離 ☲ 火,為明,故“辯明也”。能分清是非,所以“明”也。
初六陰柔,而居訟之始者,其德不可長久應訟也。執其獄訟則獲其咎,終其所事則小有言,辯其明理則終得吉。坎象耳則聰,離主目則明,既聰且明,又得九四剛明之應,故曰「其辯明也」。
九二: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无眚。
“克”,勝也。“不克訟”,爭訟不能成功。九二與九五為敵應。坎為陷而隱,故為“逋”。“逋”,逃亡。爭訟沒有獲得勝利,故逃亡。中,故為“歸”。本爻變為坤 ☷ ,坤為邑、為眾、為百、為戶;故有“其邑人三百戶”之象。“眚”,災也。九二居中,上下比應,故“无眚”。“三百戶”,下大夫之采邑。與上爭訟,沒有獲勝,逃亡後而回歸,邑中的三百戶人家沒有因此而遭受禍殃。
訟 ䷅ 九二乃下卦坎 ☵ 之主,以下訟上 ☰ ,九二訟上九五,如何能勝?曰“不克訟”。
九二訟上 ☰ 不克,反歸下坎 ☵ ,動而成坤 ☷ ,曰“歸而逋”(逃亡)。
九二為下卦坎 ☵ 之主,不為互離 ☲ 火炎上之用,故反歸下坎 ☵ 。
九二與初六、六三皆比鄰相應,左右鄰居眾多,動而成坤 ☷ 眾,互離 ☲ 數三,曰“其邑人三百戶”。
坤 ☷ 柔順不抗而无災害,曰“无眚”。懍然自惕,善於趨避,則雖災不眚。
【觀象】:克,勝也,不克取象坎之敗北。歸,回家,取象萬物歸坎。逋,逃跑,取象坎之伏。邑,采邑,取象坤之位。三,取象坎之生數。百,取象乾之圓。眚,過錯,取象坎之失。坎為歸,坤為邑,坎之坤,水入地,歸逋其邑也。水地比 ䷇ ,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,歸逋其邑,亦无眚也。訟 ䷅ 之否 ䷋ ,歸而自守,唯求无災眚,儉德辟難,不可榮以祿,「包羞」之吝因此可免也。以周公之賢德,尚且懼管蔡之訟,如履薄冰,如臨深淵,懷厲逋竄,隱遯東國,離避惡吻,維音嘵嘵,聖人之戒訟者深矣。是故聖人居敬而不用訟,儉德而遠包羞也。
【玩辭】:不勝訟,逃回三百戶的小采邑,沒有過失。二訟于五,五值乾體,居中履正,權高位重,勢不可敵,故曰「不克訟」。一人貪戾,一國作亂,一家好訟,百家受害,唯卑以處下,安守其分,于身于家于國,皆无過失,故曰「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无眚」。九二變陰,互象見遯 ䷠ ,故曰「歸而逋」。彖曰「中吉」,爻曰「无眚」,皆據九二而系,其辭不同者何也?蓋彖者總言一卦之時,爻者分別一爻之位者也。
象曰: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“竄”,逃竄。下指九二,上指九五,從下至上,故有“自下訟上”之象。九二與九五相敵,兩剛相爭必有訟事。“掇”,調轉、扭轉。九二陽剛之臣與九五陽剛之君爭訟,必敗无餘而帶來禍患,但是逃竄躲避,主動迴避爭訟,故說“患至掇也”。禍患一臨頭就掇身逃竄,沒有造成災禍。
勢不能敵,訟不能勝,歸而逋竄,以遠其禍也。自下訟上,以弱訴強,禍患之至也,如拾掇而取矣。
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從王事,无成。
坎 ☵ 為食。乾 ☰ 為舊、為德。“食”,食采邑之“食”。“舊德”,已有的俸祿。六三上承乾陽,故有“食舊德”之象,是說有固定的食祿。“厲”,危也。六三位不當,又處上下之交,容易生是非,所以要守正防危,故“貞厲”,守持正道能防避危難。六三承陽,與上九相應,故“終吉”,終能獲得吉利。互巽 ☴ 為進退,故說“或”。乾 ☰ 為王,六三承乾,故說“從王事”。因為陰柔不能勝任國王所賦予的使命,故“无成”。六三以陰柔處下卦之上位,有不能爭訟之象,所以本爻不說“訟”。
訟 ䷅ 六三有下卦坎 ☵ ,互卦離 ☲ 、巽 ☴ 之用。且為互卦離 ☲ 、巽 ☴ 之主爻。
下離 ☲ 上巽 ☴ 為風火家人 ䷤ ,曰“食舊德”。舊德者先人之遺,在卦為先天,為其綜卦。訟 ䷅ 之綜卦為需 ䷄ ,需以酒食為先。故曰“食”。六三有上九(宗廟)應與,即是享用祖先的餘蔭,曰“食舊德”。
下卦坎 ☵ 貞,六三陰爻居陽位,以柔履剛,若能守貞以厲[勵],嚴厲的守正守固以自勵,則終吉。曰“貞厲終吉”。
上卦乾 ☰ 為王,互卦巽 ☴ 為或,以下從上,曰“或從王事”。本來有成,但六三位不當時不宜,不能居功,曰“无成”。
【觀象】:食,取象坎之實。舊,取象乾之先。坎為酒食,乾為先人,巽為樹蔭,是「食舊德」象也。乾為王,六三承乾,是「或從王事」象也。六三辟姤 ䷫ 去壯,是「无成」象也。坎之巽,雲從風動,雲象地氣以應臣,風象天命以應君,是「或從王事」也;水風井 ䷯ ,井養而不窮,是「食舊德」也。訟 ䷅ 之姤 ䷫ ,訟因女壯而生者,是以用從王事而无成也。
【玩辭】:享受祖宗余蔭,危險之占,終得吉祥。或隨君事上,不居其功。六三陰柔,才疏德淺,失位乘剛,時運不濟,唯安分守己,不與人競,有功弗居,素位而行,故曰「食舊德」。事體危厲,能知戒懼,正固自守,其占如此,終獲其吉,故曰「貞厲,終吉」。三上相應,不成其訟,而事其上,不居其功,而遠其咎,故曰「或從王事,无成」。
象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“上”,指上九。六三陰柔、順從。因六三與上九相應,六三必順從上九不與之爭訟,故“吉”也。
安分守己,從王事而无成,訟其終矣,故曰「從上吉也」。上,專上九而言,亦指乾之體。
九四:不克訟,復即命渝,安貞,吉。
九四上遇九五之陽剛,陽遇陽為敵,故“不克訟”。“即”,就也,安也;互巽 ☴ 為命。“命”,正理也;“復”,反也。不要主動與九五之陽剛相遇,相遇則敵;而要回復于下與初六相應,相應則安于正理。“渝”,變也。本爻變,互艮 ☶ 為山、為止。爭訟失利,反歸正理,改變爭訟的念頭,安守正道,可獲得吉祥。
九二、九四皆曰“不克訟”,二四同功,但二四異位其用不同。
訟 ䷅ 九四有互卦離 ☲ 、巽 ☴ ,上卦乾 ☰ 之用。但是不為主爻,其力薄弱,故不為主用。
九四訟上九五,九五為乾 ☰ 之主,力量強大,故曰“不克訟”。
向上不能,只能反復於下,互卦巽 ☴ 風,為命,離 ☲ 火,為光亨,曰“復即命渝”。更有下卦安貞 ☵ 吉。若是不貞反為坎 ☵ 險凶。
【觀象】:克,能也。不克,取象初四之應。復,返回,取象巽之入。即,就也,取象艮之身。命,天命,即正道,取象巽之號令。安,靜也。貞,常也。乾之巽,天風姤 ䷫ ,勿用取女,不可與長,是「不克訟」也。「包无魚,起凶」,「渝安貞,吉」,反對見義者也。訟 ䷅ 之渙 ䷺ ,渙其群,則訟不生,是「不克訟」也。
【玩辭】:不能成訟,歸就天命,變得安靜守常,吉祥。初六柔弱,不永所事,其理明辨,九四失位,初四相應,訟不終成,是「不克訟」也。既訟不克,則止于訟,復就天命,是「復即命」也。平心靜氣,化爭為安,不克其訟,退守其常,是「渝安貞」也。終其訟,渝而安,吉之道也。二四皆曰「不克訟」,象不同,而意亦不同。九二承姤 ䷫ 用壯,訟已見興,而不能勝訟也;九四辟渙 ䷺ 彌鬩,訟之未起,而不能成訟也。
象曰:復即命,渝安貞,不失也。
九四處上卦的乾體,有剛健好爭之象,位不中不正,即理不正,因而“不克訟”。若回應于初,反歸于正理,就能安守正道。“不失”,不先去回復于初,只堅守正道。
九四出于坎,止其訟,不失道也。
九五:訟,元吉。
乾為元、為大。九五以陽剛處尊位,得位得中,故有“元吉”之象。若以中正无私之德,決斷論獄必大“吉”也。
訟 ䷅ 上卦乾 ☰ 元,九五既中且正,中正之道,公正廉明,曰“訟元吉”。
【觀象】:乘離據坎,臨觀則明,兼聽則通,道无不包,德无不被,所以「元吉」也。九五辟渙 ䷺ ,平風靜浪,德齊乖爭,不失時治,不悖中道,是為聽訟之主也。乾之離,天火同人 ䷌ ,君子之光,利見大人,所以治訟者也。訟 ䷅ 之未濟 ䷿ ,濡尾之吝,「不利涉大川」者也。類族辨物,居止有方,君子所以遠訟者也。
【玩辭】:治訟之主,持身中正,中則不過,正則不邪,无私无畏,所以大吉也。彖曰「利見大人」,即據九五而系也。
象曰:訟,元吉,以中正也。
“中正”,指九五處中得正位。訴訟獲得大吉,是九五之君子,以公正无偏私地判決爭訟的結果。
九五中正治訟,中則无過不及,正則无私曲,故曰「以中正也」。
上九: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互巽 ☴ 為進退,故有“或”之象。“錫”,“賜”也。“鞶”,大腰帶。乾為衣,為環,故說“帶”。乾為大,故有“鞶帶”之象。“鞶帶”,為大夫以上的人所繫。乾為君,下與六三相應,互巽為命令,故有“賜鞶”之象。互離數三,“三”之象;巽為隕落,故有“褫之”之象。“褫”,奪也。一天之內被剝奪三次。上九處卦之極,所以受賜之鞏帶必保持不久而被剝奪,申述物極必反的道理。
上九過亢,爭訟過激且好大喜功,以邀上賞賜而受官服得官位。曰“或錫之鞶帶”。
上九為訟 ䷅ 上卦乾 ☰ 之終,曰“終朝”[日]。與六三有應,互離數三,曰“三褫之”。
因有乾 ☰ 上九亢龍有悔之訓,故盈不可久也。最終很快的被朝廷再三褫奪官位。
【觀象】:錫,通賜,賞也,取象乾之金玉。鞶,大帶,取象乾之大而巽之帶。終朝,早晨,一說整天,取象巽值辰巳。三,取象坎之生數。褫,奪也。坎為穿,乾為衣,兌為脫,先受服而後褫奪,。上九乘剛,目无大人,恣意訟心。又據渙 ䷺ 處訟,乘木虛舟,欲涉大川,終極訟事。不見大人,用涉大川,違訟之時極矣也。乾之兌,天澤履 ䷉ ,履虎尾,其危顯而見也。訟 ䷅ 之困 ䷮ ,困于葛藟,官訟纏身,其厲无需言也。子曰:“暴虎馮河,死而无悔者,吾不與也。”此《訟》上九之注也。
【玩辭】:可能因為勝訟而得錫命受服,終朝之間多次剝奪。上六為宗廟,古代錫服之事皆于宗廟進行。上九陽剛居乾健之體,六三陰柔居巽順體,上之訟三,終而能勝,因之受服,故曰「或錫之鞶帶」。失位乘剛,處訟之終,彖所謂「終凶」者是也,不能安久,錫而復奪,故曰「終朝三褫之」。
象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上九與六三相應,六三不爭,上九好爭,即是因爭訟而受賞賜,也不值得尊敬。
依靠勝訟獲得賞賜,不足以讓人敬服。先受服而後褫之,因訟有榮,亦因訟見禍,不善其終,是以君子不用也。
【總論】:《訟》卦主題是止其訟,解其紛,而訟不可成。初爻不永所事而不言訟者,是戒其作事謀始也。上爻終成訟事而不言訟者,是惡其不能善終也。初六陰柔自處,九四訟之不長,而復即命。九二剛中,訟事之主,敗于九五,歸逋避難,終脫其禍。九五中正,治訟之主,得訟道而獲元吉。上九窮極,訟于六三,因勝訟而受服,終朝三褫之,後見其凶也。
書名:樂說周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