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1. ䷼ 中孚 ( ☱ 兌下 ☴ 巽上)
【經文】
中孚:豚魚,吉。利涉大川,利貞。
彖曰:中孚,柔在內而剛得中,說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舟虛也。中孚以利貞,乃應乎天也。
象曰:澤上有風,中孚。君子以議獄緩死。
初九:虞吉,有它不燕。
象曰:初九虞吉,志未變也。
九二: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
象曰:其子和之,中心愿也。
六三: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
象曰:或鼓或罷,位不當也。
六四:月幾望,馬匹亡,无咎。
象曰:馬匹亡,絕類上也。
九五:有孚攣如,无咎。
象曰:有孚攣如,位正當也。
上九:翰音登于天,貞凶。
象曰:翰音登于天,何可長也。
樂說中孚卦
61. ䷼ 中孚 ( ☱ 兌下 ☴ 巽上)
中孚: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“中孚”,掛名。孚,信也。為卦二陰在內,四陽在外,而二五之陽皆得其中。以一卦六爻言之,為中虛。以二體之二五言之,為中實,皆孚之象也。又下悅以應上,上巽以順下,亦有孚之義。
“豚”,小豬。巽為豕、為豚、為魚。只要中心誠信,即使用小豬和魚這樣微薄之物來祭祀鬼神,亦可以取信于鬼神,獲得“吉”祥。巽為利。兌為澤、為涉、為水、為川,故有“利涉大川”之象。“貞”,正也。利于堅守正道。初爻和上爻變為坎。坎,險也。若信而不正,就會陷入凶邪之地,故要求利于行中正之道。
巽主鳥,艮主爪,震主子,兌主四時,鳥爪抱卵,應時而化,是孚之字也。巽兌相覆,艮兌相覆,三四中虛,二五中實。中虛則无所累,孚之本也;中實則有所主,信之質也,中孚之名也。刻契約于竹約,剖判割據以為信物,相合一體以為驗證,謂之符節。巽為竹,兌反巽,亦為竹,兩竹相合,中孚之象也。巽魚也,兌豚也,艮信也,震及也,信及豚魚,中孚之體也。巽象風帆,震象舟楫,艮象舵手,兌象澤藪,利涉大川,中孚之用也。中孚者,符節也,誠信也,服膺也,佑助也,契合也,感應也。
豚,豬,坎兌同宮,轉坎注兌,坎為豬,兌亦豬也。豚者,浮于泥上,獸之微賤者也。魚,水蟲,巽也。魚者,潛于水下,蟲之隱微者也。
【觀象】:初四互歸妹 ䷵ ,帝乙歸妹,懷遠人也。議獄緩死,化頑民也。一人中孚,萬邦懷化,王者之功也。二五互頤 ䷚ ,慎言語,節飲食,一身之修也。豚魚吉,涉大川,天下之治也。一身中孚,萬民服膺,王者之道也。三上互漸 ䷴ ,木生遠山,得所住也。女適良人,所得歸也。民遇明主,得所向也。中孚而用女歸,亦王者之器也。初五互損 ䷨ ,二簋用享,應天時也。信及豚魚,感人心也。入而說之,說而教之,順乎天而應乎人。二上互益 ䷩ ,風和而萬物生發,雷奮則群倫鼓動,雷風相薄見天地生物之功。風化而萬物鼓舞,澤感而群生蠢動,風澤相感見聖人化物之道。對體曰小過 ䷽ ,澤中有風,未離于澤,議獄緩死,未出于獄,雖有過越,所失非大,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,斯可矣。
【玩辭】:內心充滿誠敬,用豬魚等小牲祭祀,亦可感格天地神明,吉祥。利濟渡險難,利正固。巽主白茅,兌主旨酒,白茅縮酒,灌地降神,是祭祀之象也。曰“豚”、曰“魚”、曰“翰音”,皆小牲也。蓋祭祀之道貴誠也,二簋可用享。一體同觀,二陰居中,虛心善順,感應之道也。分而察之,二陽得中,誠意篤實,孚信之道也。虛實相濟,无不感應,豚魚獻牲亦可及于神祇,是以吉也。內心誠敬則感天動地,无往而不勝,所謂“利涉大川”是也。盜賊相群,奸佞朋比,男女相私,非信之義也,信必以正,故聖人戒其“利貞”矣。中孚,發乎心而无所不感也。豚魚吉,加乎微而无所不及也。利涉大川,行乎遠而无所不至也。利貞,立乎正而无所不合也。
《序卦傳》曰:“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”符節者,信物也。節而後有信,有信而後能行,上能信守,下能信從,此中孚 ䷼ 所以次節 ䷻ 也。
《雜卦傳》曰:“中孚,信也。”風之化物,夏熏冬朔,不爽其候,是風之信也。澤之鐘水,晝潮夜汐,不愆其期,是澤之信也。鳥之遷徙,春來秋往,不違其時,是鳥之信也。
中孚 ䷼ ,九五主事,有孚攣如,位正當也。
彖曰:中孚,柔在內而剛得中,說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舟虛也。中孚以利貞,乃應乎天也。
“中孚”,卦名。“中”,借為“忠”,誠也。“孚”,信也。“中孚”,中心誠信。巽為得、為中,故說“得中”。兌為契、為信。中孚卦是下兌上巽,兩陰爻在內,故“柔在內”。九二和九五,都為陽剛,故“剛得中”。“說”,“悅”也。兌為悅。上卦為巽,故“說而巽”。中孚卦是外剛強而內柔順。巽為風、為入。“孚”,信也。喜悅而入于民心,故“孚”信。國君以忠信之德能夠化育邦國,使之文明。此卦外堅而中空,舟之象。巽為木、兌為澤、為水,水澤之上有中空之木,故有“乘木舟”之象。中心誠信而又堅守正道,就能順應天之道。“天”,指九五。中間二陰順應九五,故說“乃應乎天也”。“誠者,天之道也”。天道誠信不出差錯,才能合乎規律地運行。
三四兩柔包諸四剛,陰內則虛,陽中則誠,陽以誠施,陰以虛受,則无物不化矣。擬諸家國,人君執巽順之道教化萬民,萬民秉說服之心歸往人君,傳曰「中孚,柔在內而剛得中,說而巽,孚乃化邦也」,據卦體、卦德釋卦名者也。內心充滿誠敬,用豚魚之簡祭,亦可取信天地神明,蓋扣神之道存乎心數之真偽,而非禮數之厚薄也。傳曰「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」,釋“豚魚吉”者也。觀卦之象,震為乘、為虛,巽為木、為舟,兌為澤、為川,乘木虛舟;觀卦之體,內虛載人,外剛浮水,剛柔相濟,利涉大川。傳曰「利涉大川,乘木舟虛也」,據卦象、卦體釋“利涉大川”者也。子曰:“言忠信,行篤敬,雖蠻貊之邦,行矣。”中孚涉川之謂也。昊天之道无私覆,始能化育群倫。人君之孚必持正,方能澤被萬民。九五中正,无過不及,其孚誠則无所不達,故曰「中孚以利貞,乃應乎天也」,釋“利貞”也。
象曰:澤上有風,中孚。君子以議獄緩死。
中孚卦下為兌,兌為澤;上卦為巽,巽為風,故“澤上有風”。澤上之風,遍及一切,沒有偏私而守誠信,故有“中孚”之象。三、四爻變,上下均為乾,乾為“君子”。兌為口,為言,“議”之象。大象為離,離為明。心底明亮才能理智。心里明亮理智,才利于“議獄”。“議獄”、斷獄要有理智,否則就有可能產生冤獄。中爻震為雷、為威、為刑獄。巽為不果,沒有結果,故說“緩”。兌為毀折,故有“死”之象。君子以誠信之德,實事求是地判獄,就能寬緩死刑。
澤之起浪,必興于風,浪起風著,風平浪靜。人之獲刑,必發于心,出禮入刑,出刑入禮。君子觀而法之,復議獄案,无心之失則緩其刑,有意之惡則重其罰。聖天子明德慎罰,功疑惟重,罪疑惟輕,正德厚生。是故不殺者感恩,處死者无怨,出刑入禮,天下无不化也。澤上有風,出刑入禮也。議獄,原其心也。緩死,定其罪也。議,審理,兌也。獄,案件,巽也。緩,寬恕,震也。死,誅殺,兌也。
初九:虞吉,有它不燕。
象曰:初九虞吉,志未變也。
中互艮,艮為虞。“虞”,安也。陽爻居陽位,故“虞吉”。又初九與六四為正應,六四得正位,初九誠信之志未變,與六四相應和,故“虞吉”。中爻震為晏樂。“燕”,晏樂也。“他”,指六四。初與四應和,受九二所阻攔,故有“不燕”之象。有向上追求的志向,但受到阻止,心中不快樂。
初九位當,表示誠守忠信之志。巽為志,堅守初位而不與六四應和,故說“志未變也”。堅守誠信之志,不越險阻而他求,所以“安吉”。
虞,通“娛”,安居,艮也。它,蛇,巽也。燕,通“宴”,安裕,艮也。
【觀象】:澤无水則困,居有它則慮,困能進德,慮能遠慕,則是君子勵精求治之階也。誠歸則質,離散則文,辨而不華,質而不野,中孚 ䷼ 之渙 ䷺ ,文質彬彬,君子之志未嘗變也。
【玩辭】:安定吉祥,有意外之患則不安。初九居下,宜靜而自守,忌動而應上。初之應四,為二所滯,往見不安,靜居守常,无意于四,則心不失而志未變也。它,指九二。
九二:鶴鳴在陰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
象曰:其子和之,中心愿也。
“鶴”,常棲息在水邊的飛鳥。“陰”,水之南。大象離為南。中爻震為鳴、為鶴,故有“鳴鶴在陰”之象。上巽錯為震,為鶴、為鳴;震為長男,為長子。巽錯震為陽,下兌為陰,陰陽相應,故有“其子和之”之象。“爵”,飲酒的器具,引申為酒。震為爵、為嘉,故有“好爵(酒)”之象。“我”和“吾”指九二,“爾”,指九五。“靡”,音犿í,共同。我有好酒,愿與你共同暢飲。二與五為相應位,所以說“吾與爾靡之”。
子鶴與老鶴相應和是出于心中自愿。九二與九五都為下上卦之中位,且為相應位,巽為志、為心,故“中心愿也”。是說九二與九五的真誠愿望相應和,中心相應和,就能諧和與協調。
鶴,陽鳥而樂陰,震象。震,先天陽卦而與坤、艮、坎同方,謂陽中陰也。鶴者,陽鳥也,而游于陰,因金氣依火精以自養。金數九,火數七,故稟其純陽也。鳴,唱也,震也。和,應也,巽也。陰,夜半。鶴,水鳥,夜半子時,感水之氣,則益喜而鳴也。其、我、吾、爾,皆艮之指也。子,指初九。初承二,象二之陰,故取父子象。爵,鳥形酒杯,震也。好爵,旨酒,兌也。吾,指九二。爾,指九五。靡,消散,巽也。愿,質樸,艮也。
【觀象】:龍屬,春分出而登于天,秋分入而潛于淵,知時守節,信誠之隨也。物類,春分雷發聲乃出,秋分雷收聲乃入,出數入度,感通之隨也。中孚 ䷼ 之益 ䷩ ,十朋之龜,鄙夫之所貴也;仁義之道,君子之所尚也。兌以刑合義,震因生體仁,君子執仁義作楫櫓,心中固有涉川之具。
【玩辭】:夜半鶴鳴,幼鶴回應。我有好酒,與你共飲。九二中實,失應于五,近比于初,是“鶴鳴子和”之象也。二五同道,剛中質樸,心志相通,是“我爵爾靡”之象也。鶴鳴在陰,伏幽暗也。其子和之,物相感也。我有好爵,心質樸也。吾與爾靡,意相通也。鶴鳴子和,出乎隱幽而及于遠者,同聲相應也。我爵爾靡,發乎心意而通于道者,同氣相求也。
六三: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
象曰:或鼓或罷,位不當也。
“敵”指與六四。六三前行遇六四之陰,陰遇陰為敵,故說“得敵”。“鼓”,動也。中爻震為鼓、為動;“罷”,停止。中爻艮為山、為止。故有“或鼓或罷”之象。大象離錯為坎,坎為憂、為水、為泣;兌為口、為喜、為歌,故有“或泣或歌”之象。說明愿望不相同,或不真誠,就會相敵對、矛盾、沖突。結果就會或攻擊,或停止;就會或哭泣或歡笑,不協調而鬧矛盾糾紛。
六三為陰爻居陽位,故說“位不當”。因位不當,故有“或鼓或罷”之象。
得,遇也,三應上也。敵,怨偶,四滯其應,應而難合,无與生怨。鼓,動,震也。罷,止,艮也。泣,哭,巽也。歌,樂,兌也。
【觀象】:夬夬獨行,誠其意也;遇雨若濡,感外物也。誠能感物,物感必動,動必有應。物感以動,類相應也。以陰畜陽,謂之小畜,及其成也,則陽疑陰也。中孚 ䷼ 之小畜 ䷈ ,信則不畜,畜則復疑,或孚或畜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,感之有不深,應之必不速,蓋其志不能一也。
【玩辭】:得遇怨偶,或動,或止,或哭,或歌。失位乘剛,欲應上而阻隔于四,兩陰不睦,致陰陽不能唱和,是“得敵”之象。震為鼓,艮為止,震艮互覆,是“或鼓或罷”之象。兌為歌,巽為泣,兌巽互覆,是“或泣或歌”之象。六三陰柔主兌,豚之所指,性愚生疑,不能感物,唯感于物,感于樂則或鼓或歌,感于悲則或罷或泣,信不足而動于外,心无所主,失中孚也。得敵者,失應生疑,乘剛不安者也。或鼓或罷,應物而動也。或歌或泣,感物生心也。
六四:月既望,馬匹亡,无咎。
象曰:馬匹亡,絕類上也。
兌為月,為西;中爻震為日,為東。“幾”,通“既”。“望”,滿也。“既望”,指十六日,超過了十五日。六四越出兌卦,并且也在震卦的最上位,有超過之象,所以說“月幾望”。中爻震為馬,本爻變離為牛,見牛不見馬,故有“馬匹亡”之象。“匹”,對也。指與初九正應。巽為順,以誠信上順從九五之尊,雖不當位,但“无咎”。
“絕”,斷也。“類”,指三與四,同為陰類。雖然“馬匹亡”了,斷絕同陰類之人相交,誠實地順從于上,就不會有咎害。
月,兌也。既望,巽也。巽納辛,主農曆十六月相。馬,陽剛之物。馬匹,意指初九、震位。馬匹亡,不能應陽也。絕,割斷,兌也。類,群丑,艮體,爻指六三。
【觀象】:密雲不雨,聚陰氣也。自我西郊,行陰位也。陰氣動于陰位,陰唱于始,牝雞司晨,其行不順,陰陽難應則不雨,陰盛則陽疑故也。曰“月既望,馬匹亡”者,猶言“輿說輻,夫妻反目”也。中孚 ䷼ 之履 ䷉ ,辨上下,別先後,禮義有所措也。天上澤下,合于禮也。陽唱陰和,行于義也。馬匹亡,絕類上,猶不失禮義也。
【玩辭】:農曆十六,月亮剛剛圓過,馬匹消失,无咎。陰柔居正,應初遇三為滯,唯絕其群類,近比九五,同道相守,如此則无咎矣。月既望,陰受陽光,親于五也。月既望,已見遮蔽,滯于三也。馬匹亡,失初九也。絕類上,遠六三也。卦以柔居內謂信,爻則反其道,蓋卦爻取義各有不同,但求其中妙義,未可拘于言辭。
九五:有孚攣如,无咎。
象曰:有孚攣如,位正當也。
“孚”,信也。“攣”,相連也。誠信上下相連接。九五為中孚卦之主,下與九二相應,故“有孚攣如”。九五陽剛居中,為誠信之主,故“无咎”。中心誠信,就不會有“咎”害。
九五陽爻居陽位,當位,又為中位。“正”,中也。故“位正當也”。
【觀象】:巽主雁,震主動,艮主止,鴻雁遷徙之象也。雁,來往南北,應時而動,不失其節,有信之禽也。春來秋往,不愆其期,隨陽之鳥也。于飛成行,于止成列,長幼有序,不相逾越,尊禮之類也。君王法之,不奪民時而民富矣;生民效之,不悖聖意而聖明矣。親其親,尊其尊,各序其位,各正其心,則天下定矣。中孚 ䷼ 之損 ䷨ ,二簋可用,孚能享鬼。信及豚魚,誠能扣神。孚信之所致,鬼神皆感,而況于人乎?
【玩辭】:有誠信,團結拘系,如此始无咎。剛健居尊,志通于二,乘陰有孚,无過不及,中正應天,孚誠應人,天下信而拱之,必有其孚然後无咎矣。
上九:翰音登于天,貞凶。
象曰:翰音登于天,何可長也。
“翰音”,雞也。上九與六三相應,中爻為震,震為翰、為音,故有“翰音”之象。巽為雞,為高。上九為天位,卦之極高處,故有“翰音登于天”之象。九二說“鳴鶴”,本爻說“翰音”,是因為雞為誠信之物,每天準時鳴叫報時,上九到了誠信的極高點,就會走向反面。又巽為隕落,故雖“貞”(正)亦“凶”。任何事物到了極至,都要走向反面,這是正常的規律。誠信的反面是欺騙,故“凶”。
雞的鳴叫聲雖然能登達于天,它只鳴叫于天明之時,是不能長久的。上九為中孚卦之極,物極必變,故說“何可長也”。
翰音,雞,祭祖時用作犧牲。雞,木畜,麗于陽而有形,巽也。登,上升,震也。天,艮也。上九居天位而乘艮,是登天象也。
【觀象】:祭如在,祭神如神在,立廟享帝,貴其質也。翰音登天,聲聞過情,掩其質而失所信也。翰音登天,文蔽質而文浮華,終于不文;苦節貞凶,質掩文而質粗野,終于无質。中孚 ䷼ 之節 ䷻ ,文質彬彬,然後能為君子也。
【玩辭】:雞鳴之聲登聞于天,貞凶。上九窮極,下應六三,信終則衰,忠篤內喪,華美外揚,信非所信,固守而不知變,安能長久,雖得其貞,亦凶道也。翰音登天,飛而求顯,鳴而求信也。
【總論】:中孚為卦,澤上有風觀其象,物類感應系其辭,豚魚之吉立其體,利涉大川行其用。是故曰“虞”曰“燕”,察其心也;曰“鳴”曰“音”,聞其聲也;曰“鼓”曰“絕”,觀其跡也;曰“孚”曰“攣”,體其情也。初九「有它不燕」,靜守其心也;九二「鶴鳴子和」,同聲相應也;六三「鼓罷歌泣」,感物應心也;六四「喪馬絕類」,合光同塵也;九五「有孚攣如」,同道相守也;上九「翰音登天」,物與不應也。
書名:樂說周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