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說周易_比卦

08.比 ( ☷ 坤下 ☵ 坎上)

【經文】

比:吉。原筮,元,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
彖曰:比,吉也;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
象曰: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
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它,吉。

象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六二:比之自內,貞吉。

象曰: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?

六四:外比之,貞吉。

象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
九五: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
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
樂說比卦

08.比 ( ☷ 坤下 ☵ 坎上)

比:吉,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
比,卦名, ䷇ ,卦象。親輔也。以卦象論,水在地上,最相親切,比之象也。以爻論,九五居尊位,眾陰比而從之,有一人撫萬邦,四海仰一人之象,故為比也。

比卦為水在地上,地包容著水,水滋潤著地,水地相互親輔,故“吉”祥。比卦剛中在上,比喻九五之君有善德,故民眾親輔之。主爻九五有乾之用。乾 ☰ 為元、坤 ☷ 為永、坎 ☵ 為貞。“元”,仁也。“永”,恒也。“貞”,正也。仁善之德,永久貞固,故“无咎”。九五為君,陽剛得位,為天位,為天德之正,下四陰都順從于九五,象徵不寧的人前來歸附,故有“不寧方來”之象。互艮 ☶ 為止、為不。坤 ☷ 為寧。坎 ☵ 為險、為災、為凶。後來歸附的,有“凶”也。

水地比 ䷇ 內卦坤 ☷ 外卦坎 ☵ 乃先後天同位卦,而曰“比”,以先天為體後天為用。其德以坤 ☷ 之厚合坎 ☵ 之貞,故曰“吉”。
先天未變之象,曰“原筮”。原以坤 ☷ 為主秉坤之德。故曰“元永貞”。
若是能化坎 ☵ 險為坎 ☵ 貞,則无咎。若是不能,則不 ☶ 寧 ☷ 方 ☷ 來,後夫坎 ☵ 險凶。

比,字形,象兩人步調一致,比肩而行。坤二也,坎匕也,坎坤成比 ䷇ 象,二匕象比字。比之為字,含并列、接近、比較、較量、屢次、勾結、偏愛、親密、和諧、樂歸等同諸義。

【觀象】:九五之主,居中履正,上下五陰,比而從之,是一人而撫萬邦,四海而仰一人之象,故名《比》也。初四互坤 ䷁ ,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,比之道,如地之廣遠博厚者也。孟子曰:“多助之至,天下順之。”此之謂也。二五互剝 ䷖ ,五陰消乾,建國之初,不寧猶存也。三上互蹇 ䷦ ,「利西南」,往得朋也,「不利東北」,戒其私也。二上互比 ䷇ ,比在比中,比之道深矣。上六乘剝 ䷖ ,坤避坎,是「後夫凶」也。艮辟坤,是「不寧方來」也。比 ䷇ 伏大有 ䷍ ,比親也,大有眾也,親比于眾,眾必歸之。比 ䷇ 反則師 ䷆ ,一陽居中之卦,唯師 ䷆ 與比 ䷇ ,得君位者曰比 ䷇ ,得臣位者曰師 ䷆ ,道不同而體相繼也。

【玩辭】:吉祥,根據原田野筮之兆,建國之初即來親輔君王且長久守持者,其占无咎。從前不安順的諸侯國也來朝會王所,求比而再遲至者,其占應凶。比,密也,取象坤之舍坎。原,田也,取象坤之地。筮,占也,取象坎之數。筮之于建國之始,慎之至也。元,始也,統萬善也,取象天一生水。永,長也,能久于其道也,取象坎之水。不寧方,不安順之諸侯國,取象坤陰之逆。後夫,求比而後至之諸侯,取上六居坎之象,于時則上為後,于象則坎為夫,坎之上是「後夫」象也。六爻時位,據時言之,則初為先,而上為後;據位言之,則上為前,而初為後。

《序卦傳》曰:「師必有眾起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」師 ䷆ 上六曰「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」,親諸侯,所以開其國也,命大夫,所以承其家也。辭相承而象相接,是故《卦序》之辭也陋,其蘊也深矣。觀《易》之序也,乾 ䷀ 坤 ䷁ 之後繼之以屯 ䷂ 蒙 ䷃ 需 ䷄ 訟 ䷅ 師 ䷆ 比 ䷇ ,其象皆見坎體,天一生水是也。乾坤象聖賢,坎水序其一,坎之繼乾坤,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也。胡炳文曰:“師之容民畜眾,井田法也,可以使民自相合而无間;比之建國親候,封建法也,可使君與民相合而无間。”

《雜卦傳》曰:「比樂師憂。」一陽居中正,眾陰向往,猶聖人君天下,而群生樂歸也。夫天造大人之命也,必先勞其筋骨,苦其心志,而後大任加乎其身,是故師 ䷆ 後序比 ䷇ 也。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,又見王者之道也。孟子曰:“樂民之樂者,民亦樂其樂;憂民之憂者,民亦憂其憂。樂以天下,憂以天下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”亞聖不言《易》,而得《易》之大用矣。

比 ䷇ ,九五主卦,所以「建萬國,親諸侯」者也。

彖曰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
“下順從也”,六二應九五,下比于上,故說“下順從也”。“剛中”,指九五陽剛而居中位。“上下應也”,上,指九五;下,指初、二、三、四諸陰爻,意為九五與下四陰爻相比應。上六居卦之極,物極必反,故說“其道窮也”。

事不悖理,物不相害,人不爭訟,天地和氣,莫過于此,吉之道也。坤坎同舍,相互佐助,四陰承陽,順從九五,故曰「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」,據卦體釋卦名者也。比輔者,臣親其君也。順從者,民親其上也。九五中正,具足君德,下乘四陰,陰陽親比,故曰「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」,據乾爻釋斷辭者也。坤陰不寧,二居坤體,象不寧方,適應九五,故曰「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」,據乾坤兩爻釋象辭也。上六極陰,居于險地,乘剛九五,逆而不順,失比不親,君王射之,以威不寧,故曰「後夫凶,其道窮也」,據上六釋卦辭者也。

象曰: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
比卦的上卦為坎 ☵ ,坎為水;下卦為坤 ☷ ,坤為地,故說“地上有水”。水性潤下,滲入地中,无處不有,水與地親密无間,故曰“比”。“先王”,指九五。坤為眾、為萬國。九五君臨眾陰,眾陰順從九五,故有“建萬國”之象。坎為心、為親;坤為眾、為多,故有“親諸侯”之象。

先王法比卦之象,卦建萬國,親比諸侯。物相親附而无有間者,莫若水之比于地,夫子所以藉自然之理,以明王者之道也。《彖傳》言人來比我,《象傳》取我往比人,二人同行曰比是也。細流朝江漢,江漢宗東海,海不辭水,則百川樂歸也。黎庶比諸侯,諸侯親君王,君无遺民,而天下向往也。先王,取象九五,乾爻居坎體。萬國,取象初四互坤 ䷁ ,坤為眾,又為國,是「建萬國」之象也。建萬國者,所以君天下也。國必有侯主之,主萬國者,必諸侯也,故曰「親諸侯」。親諸侯者,所以比萬民也。

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它吉。

坎為信。“孚”,誠信。“比之”,指初六與九五親比。以忠實誠信之心,與君王親比,就不會有咎害。初六遠離九五,但九五之君德廣施于外而澤及初六。初六為陰爻居陽位,位不當,應是有咎的,但受澤于九五之君德,故“无咎”。初六變為震 ☳ ,震為缶,坤為腹,“缶”,用來盛水的瓦器。坎為雨。“盈缶”,上天下來的雨水,裝滿了瓦器,比喻君德充盈天下,潤及遠離的初六。“有它”,指九五應及“它”爻。“終來有它”,由于君德潤澤于下,終使遠方之民都來歸順,故“吉”也。

比 ䷇ 之初六在內卦坤 ☷ 之始為陰氣初啟、坤道始應,以厚載物、以貞立信。得地道之始,履坤德之吉。本坤厚之用,行地載之功。而有其利貞之德。有孚者,利貞之應也,孚信也,故曰“有孚比之无咎”。
比 ䷇ 之初六以全卦之始合水地之用,如水之潤下,地之博厚,其德永不易也。上卦坎 ☵ 水潤下而來,層層滿盈而溢,其誠信相孚而无不至。故曰“有孚盈缶”。
缶者器也。以缶取水,水隨缶而盈。坎 ☵ 水最終來到最下層初六,曰“終來”。
地上有水就有生機 ☳ ,有了生機就有元氣,故曰“有它吉”。

【觀象】:之,指九五君王。盈,充也。缶,質素无文飾之瓦器,取象坤之震。坤類土,震象器,土制容器,缶也。它,其他,意料之外也。二上互比 ䷇ ,初六承之,親輔之意深切如斯,則非特无咎,又有它吉矣。坤之震,坎乘之,水滿于器,是「盈缶盈缶」象也。地雷復 ䷗ ,陽紀天心,朋至斯孚,有它吉也。比 ䷇ 之屯 ䷂ ,「利居貞」者,亦「元永貞」者也;「利建侯」者,亦「建萬國,親諸侯」者也。比 ䷇ 曰「元永貞」,屯 ䷂ 曰「利居貞」,其辭相類而旨趣亦近也。

【玩辭】:誠信地去親輔君王,沒有禍患。若心懷至誠,則如瓦器盛滿酒,內篤實而外无文飾,終獲意外之祥。《繫辭》曰:“柔之為道,不利遠者。”初六遠離九五,又非其所應,象化外之民,王教不至,難為親比,若夫心懷至誠,終會感格君王,而蒙德化,猶《論語》所謂“祭如在,祭神如神在”者是也。初六遠九五,其能得吉,意想不到的,故曰「有它吉」。卦曰「元永貞」,爻曰「有孚比之」,皆所以敬人事也。卦曰「原筮」,爻曰「盈缶盈缶」,皆所以奉鬼神也。酒滿則心誠,心誠則神降。大過 ䷛ 九四、中孚 ䷼ 初九皆曰「有它」,彼則戒其有它向之心,此則許其有它至之吉也。

象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初六與九五親比,初六與其他五陰皆順從于中正陽剛的九五之君,上下各親比和順。所以“吉”也。

簡言「比之初六」者,申比之道敬乎始也。始「有孚盈缶」,則「終來有它吉」,不誠其始,則終受无首之凶矣。

六二:比之自內,貞吉。

六二上應九五。上卦為外,下卦為內。下卦六二應上卦之九五,為自內應外,故“比之自內”。內卦坤 ☷ 貞,六二當位得中,故“貞吉”也。

六二以處比 ䷇ 自己內卦坤 ☷ 之中,能守中而不失其貞,又與九五正應,則所比者必能同心同德、至誠至信。故曰“比之自內,貞吉”。

【樂說園密中密】

易經曰貞吉,皆是訓勉:必先自保其內心之潔,自守其內體之貞,自樂其命,自安其天。始能孚於永貞,應於坤元。守貞則吉,不貞則不吉。

【觀象】:坤主意,坎中實,坤之坎,發其心,誠其意,是「比之自內」象也。地水師 ䷆ ,令身許國,承天之寵,驅心就道,胸懷萬邦,內比之吉也。比 ䷇ 之坎 ䷜ ,「有孚,維心亨」者,猶「比之自內」也;「行有尚」者,應九五也。

【玩辭】:發自內心去親輔,固守正道,獲其吉祥。六二坤爻,柔順居中,上應九五,自內比外,堅守正固,所以吉也。

象曰: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。

六二以下應上,親比于九五,得中正之道,自己沒有“失”去正道。

發自內心去親輔,亦不失內心之正道。六二之臣,應五之君,猶賢人之待明君,持身中正,不茍求于比也。子曰:“君子不失足于人,不失色于人,不失口于人。” 觀是爻也,聖人為士之抱道懷真者勸,亦為困身失節者戒矣。

六三:比之匪人。

“匪”,通非。六三為人位,故有“人”之象。“匪”人即“非人”,小人也。不用正道進行親比者為“非人”。六三為陰爻居陽位,為失位,與上六又失應。六三失位无應。初先比于二,二與五應,四承五,六三不能與九五親比,故說“比之匪人”。

三爻本是人爻,而比 ䷇ 之六三陰爻居陽位,位不正時不宜,失其自守者曰匪[非]人。不正之人也。故曰“比之匪人”。

【觀象】:艮之坤,反身修德,反觀修省,此六三所以避凶免咎之道也。山地剝 ䷖ ,剝之无咎,失上下也,比之匪人,獨遠實也。比 ䷇ 之蹇 ䷦ ,彖曰「利見大人」,深戒失所比也。

【玩辭】:親輔不該比附之人。承乘之爻謂比,比者,毗鄰而居也。上比六四,下比六二,遠應上六,皆非其所當比也。六三執艮,居失其所,毗鄰皆陰,困厄甚矣;上六居坎,後夫之象,无首之凶,險陷甚矣。六二不念自身之困,猶加上六之險,凶不可言也。

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?

六三失位曰匪[非]人。“傷”,傷害。任用沒有道德的小人親比執政,不是傷害了政事嗎?。

親比于人,求其安也。錯比于人,反生咎也。

六四:外比之,貞吉。

六四上承九五,親比于九五之尊,故為“外比之”。六四得位得正。故“貞吉”也,堅守正道,可得“吉”祥。

比 ䷇ 之六四上承九五。剛柔相得。乃相從以順。故曰“六四外比之貞吉”。
外比,言其由內之外而相比也。貞吉者。二與四同功異位,皆以純陰為用。二三四互為坤 ☷ ,故曰“貞吉”。守貞則吉。

【觀象】:坎之兌,水朝江海,民附諸侯,諸侯朝王所,得比之道也。水澤節 ䷻ ,安節之亨,承上道也,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比 ䷇ 之萃 ䷬ ,利見大人,外比之也。利有攸往,以從上也。

【玩辭】:向外親輔,固守正道,乃獲吉祥。六四陰柔,比于六三,應于初六,皆比之匪人,比于九五,則得其時勢,趨利避害,故「外比之」也。六四巽爻,居正承剛,親之正當,比之深切,所以「吉」也。

象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
陽為賢,指九五。“外比于賢”,外親比于九五之賢君。二三四互為坤 ☷ ,坤為順。“從上”,順從在上的九五之君。

向外親比賢人,用來從君事王。賢,指九五。外,向上之謂也。從,跟隨,坎之兌,互體見巽。上,亦指九五。

九五:顯比。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
九五為陽,陽為明。“顯”,明也,光明无私之意。九五陽剛得中,群陰皆來親比,有光明无私之象。“王”,指九五。“用”,指坎錯為離,離 ☲ 數三。“三驅”,指田獵之事。古代天子田獵,設三面之網,讓禽獸有逃脫之路,即天子不合圍也。六四應初六,初爻變為震,震為獵,為鹿、為驚走,九五之力不及于初六,故說“失前禽”。坤為邑。“誡”,戒備。邑人也知道走失禽獸而不戒備(沒有去捕獲逃走的禽獸),故獲“吉”祥。

比 ䷇ 之九五在外卦坎 ☵ 之中,既中且正乃得時位之爻。以一陽禦五陰為卦主,有乾九五爻之義,故稱之為王。王者,眾 ☷ 之主也。震 ☳ 卦數三,互艮 ☶ 止,為震 ☳ 之反,故設三面之網,曰“王用三驅”。
有取於師 ䷆ 而用兵,有擬于大有 ䷍ 而舉政,有倣于同人 ䷌ 而歸於一統、趨於大同。此時勢所宜、地位所適,故曰“顯比”。顯者,昭明也,光耀也。以比而无所蔽、而光大高明。
田有禽則師 ䷆ 取之,而王用三驅失前禽,猶如網三面以捨之,顯仁也。
邑人不誡者,王行不戒嚴也。大有 ䷍ 廣施仁德與民同樂 ䷌ 。二五有應,故曰“吉”。

【觀象】:顯,向明而治,取象九五剛中之位。三,取象坎之生數。失,縱也,取象艮之坤,艮為求,變坤則舍。禽,禽獸之總名,取象艮為黔喙之屬。前禽,指下四陰爻,與上六之「後夫」相對取義。邑,君王之都城,諸侯之國中,取象坤。人,取象艮。天開于子,地辟于丑,人生于寅。邵雍曰:“夏以建寅之月為正月,人統。易曰《連山》,以艮為首,艮者人也。”誡,告也,取象震,艮反震,故不誡也。艮之坤,田有禽,故獵之,是「王用三驅」之象也。初四互坤 ䷁ ,九五乘之,是「失前禽」之象也。比 ䷇ 之坤 ䷁ ,顯比之道,唯厚德載物也。

【玩辭】:中正光明地親比。君王行田獵三驅之禮,放過迎面而來的獵物,王城國中的百姓不驚懼戒備,吉祥。九五剛居陽位,中正仁義,光明四通,親比天下,恩威并施,故曰「顯比」也。是故君王顯比,以親諸侯,撫萬民也。按:一等獵物用于祭祀,二等獵物用于燕賓,三等獵物君王自己食用。獵物逆我之面而來,象征諸侯朝王,故親之。野獸順我之背而去,象征諸侯不寧,故射之。「王用三驅,失前禽」,璧喻君王顯比之道,恩順威逆者也。王師寬大,王道蕩蕩,不害民生,不傷財用,故曰「邑人不誡」也。孟子曰:“歸市者不止,耕者不變。”此之謂也。親諸侯,射不寧,安萬民,吉之道也。

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
九五得中,故“顯”。“舍逆取順”,概括九五的顯比之德。“舍逆”,指上六以柔乘九五之剛,逆而不親比,故舍棄之;“取順”,指九五陽剛以下的四陰,皆想與之親比,故“順”從之。“上使中也”,君上使其下屬保持“中”道也。

顯比所以吉者,以其所居之位得正中也。射不寧而恩親比,如同田獵放過逆我而來之野獸 而射殺背我而去的獵物 。王城國中百姓不驚懼,不戒備,是因為王道中正,不偏不黨。逆指上六乘剛,順指下四爻承剛。
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
上六凌駕于九五陽剛之君的上面,而不與國王親輔,必然遭禍,故“凶”也。

比 ䷇ 之上六為數之窮、氣之盡,曰“比之无首”。上六下乘九五,故曰“凶”。

【觀象】:首,開始,取坎之大首,坎得乾之中,乾為道,坎亦為首,指一畫代全卦者也。坎象大首,主隱伏,兌爻形缺,是「无首」之象也。初五互剝 ䷖ ,上六乘之,不寧之方,其來也遲,凶之時也。坎之巽,水風井 ䷯ ,未繘井,羸其瓶,凶之道也。比 ䷇ 之觀 ䷓ ,觀者,宗廟之所,墟墓之地,凶之位也。

【玩辭】:開始不親善,失道凶也。親比之道,在「元永貞」,在「有孚盈缶」,上六无首,失其貞也,乘剛則无孚,是以凶也。上六終窮,乘陽應陰,失比之時,為王所棄,其道凶也。初爻為趾、為拇、為履、為尾,上爻為首、為頂、為耳、為角,易之通例也。
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
上六為卦之極,事物發展到了盡頭,必然會走向反面,故“无所終”也,沒有好的結果。

《繫辭》曰:“易之為書,原始要終,以為質也。”「比之无首」,始不親輔,比道旁落,後夫應凶,故无所終也。

【總論】:比卦講的是君王與諸侯之間的親比之道。諸侯親比之道,自下比上,吉于原筮,凶于後夫。初六存其誠,六二守其正,六三吝其位,六四從其賢,上六失其時。君王顯比之道,自上比下,吉于正中,貴于取舍。君王繼天理物,恩威并施,施恩以澤善良,施威以刑頑夫。《師》之道,施威而王三錫命,濟之以寬。《比》之道,施恩而舍逆取順,經之以嚴。

書名:樂說周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