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3. ䷾ 既濟( ☲ 離下 ☵ 坎上)
既濟。亨小,利貞,初吉終亂。
彖曰:既濟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;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
既,盡也。既濟,無所不濟。曰亨小者,及其小也。小者亨,則餘皆亨可知矣。其曰利貞者,何也?初、三、五皆奇剛,純而無雜;二、四、上皆耦柔,純而無雜。又九五當位于上,六二當位乎下,餘剛柔咸當位。正當如此,非貞正乎?貞正如此,非利乎?其所以初吉者,柔順得中,中道也,六二之象也。其終亂者,水遇坎則止而不進,其義則人情狃于既濟,怠止而荒,故亂也。能慎終如始,無怠無荒,常如欲濟之初,則何由而亂也?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。
象曰:水在火上,既濟;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水在火上,隂陽之氣交而和,既濟之象也。泰之天地交亦如之。孔子曰:君子安而不忘危,治而不忘亂,思患豫防之道也。如此則無終亂之患,此易之道也。
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无咎。象曰:曳其輪,義无咎也。
初濟而未離乎下,有曳輪濡尾,不輕進,不欲速之象。欲速有不達之理,然大勢已濟,異乎濡首而方入於險者矣。
六二,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茀者,婦車之蔽。婦喪其茀,則無得而行。二五正應九三,阻二之前,故有喪茀之象。天下事不得其行者,有其過在已,亦有其患在外。今六二之不得行,乃其患在外,非已之罪也。非已之罪者,無所致其力焉。一聽其如何,久之當自定,故曰無逐,七日得。七日一卦之變,歷六爻而至於七,則得之矣。蓋得中道者無有不利,不得於今日,必得於他日。
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
高宗,既濟之主也;鬼方,幽遠之國也。既濟之世,大業已就,其有幽遠之國猶未從,則益脩文德以來之可也。今乃伐之,雖以既濟之勢,高宗之賢,三年而後克之,則亦憊矣。武夫勇士,安能一一皆賢?或因小人成功,則惟當厚賞之,不可用也。用小人,他日必致禍。三爻有三年之象。離為戈兵,離上九亦言出征。
六四: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
子夏作繻,即襦字。内則言:孺子之禮,衣不帛襦。說文云:襦,短衣也。茹,衣破敗如茹也。《易》曰:拔茅連茹。誠有零落之狀。孺子之衣,易於破敗,故必終日戒視,或可以兌。大抵四爻以離内卦變為外卦,故多變。乾九四云:乾道乃革。泰六四:翩翩不富以其鄰。謂羣隂已至。否九四:有命無咎。疇、離皆有變。濟至於四,誠患生之懼。人心既安,則易於怠忽。誠有所疑,疑其衰敗之至也。襦,易作繻,或改作濡。茹,易作袽,及引廣雅絮、塞,皆假借不正實。今從子夏本。
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象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。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
東鄰言陽位,殺牛盛禮,九五之象也。西鄰隂位,禴祭薄禮,六二之象也。既濟盛極則衰至,君子當思患豫防,持盈以虛,保益以損,六四已有終日之戒矣,而況於五乎?西鄰之時,守以損約,故終受福。
上六:濡其首,厲。象曰:濡其首,厲,何可久也!
上六不能豫防於早,至一卦之極,猶隂闇而不悟,至濡其首,危厲矣,何可久也?言其行没溺矣。
64. ䷿ 未濟( ☵ 坎下 ☲ 離上)
未濟。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
彖曰:未濟亨,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觀卦之象,六五柔得中,有亨之道焉。柔順得道,亦可以亨,然柔亦有柔弱疑懦之象。狐好疑小,其弱者汔濟,微濟也。疑貳不決,欲往復疑,故未出于難中。六五猶為上九奇畫所制,故有未出中之象,亦有濡其尾,無攸利,不續終之象。雖剛不當位,柔亦然,而剛柔皆相應,人心和也。
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;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火在水上,隂陽之氣不交和,故為未濟。惟治斯濟,惟不治不濟,辨物居方,亦所以治也。各當其所而不亂,是為治。惟治辨而後可以言和,同有禮而後可以言樂,未有淆亂而能致人心之和者也。
初六:濡其尾,吝。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
卦言小狐汔濟而濡其尾,則為害猶小。今初六不言汔濟,而曰濡其尾,是濡其首及身以至於尾,故象曰亦不知極也。而爻止曰吝,何也?聖人推明其患本於文過,自是不受人言,故其禍至於此極也。文過曰吝,初六以隂柔居下,當未濟之時,自以為能濟,而冒昧以往,其凶甚明。不待言而明,必其文過遂非,恥於中改,覬其或濟,故終至於濡尾。象言昏愚大甚,為不知之極,遯初亦曰尾。
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象曰: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
曳其輪,未濟也。勢未可濟,不敢欲速,易之道也。貞,正之道也。不出於貞正,以怠而不濟,以私意而不濟,則凶道也。中者,無過不及之謂。九二之曳輪,雖無過,亦無不及。中以行正,與時偕行,故吉。
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象曰: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
六三其才柔弱,其時未可彊,欲往焉,凶之道也。此論事之常者。若夫已在大險之中,則又以速濟為利,不可以一槩論也。差之毫釐,繆以千里。若其當事非險,則斷不可往,所處之位,不當征往也。言位者,明其位在此,不可出位而往也。三陽體有動意,居坎卦之上,有涉大川之象。
九四: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象曰:貞吉,悔亡,志行也。
九為陽,為君子,為正。四卦之變,乾卦至九四乃革,泰卦至四爻而否來,小人翩翩而來,則此卦可以動而濟矣。況此六五隂陽有相得之象,大國命我以伐鬼方,志可行也。而四有遲疑退悔之象,故釋之曰悔亡,言所悔者亡也。四應初,初六有隂遠鬼方之象,坎水趨下,不應乎上,故大國命伐之,猶必三年者,事有未可遽濟,不可急也,與既濟之九三異矣。既濟九三既濟而不知止,故三年為憊。未濟之九四伐此乃濟,故三年有賞于大國,曰用曰賞是之也。
六五:貞吉,无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象曰: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
六五得中,中即正即道,故詳明道濟天下之義。夫人心所以咸服者,以其正故也。正故吉,雖小疪亦無故無悔。道心發用,寂然不動,雖無思無為,而萬物畢照。萬理洞見,如日月之光,雖無心而畢照天下,豈一無所用其心力哉?禹治水征苗,而孟子曰:禹行其所無事。禹告舜以安汝止,豈禹不有諸已,而姑為空言哉?道心本靜,止安而勿動乎意,則本靜本明,萬事自理。此大中至正之道,失之則凶則悔。君子不動乎意,而人咸孚,信心服。暉者,光之散。孚,猶暉也。大哉聖言!惟自明道心者,乃自信其道心。不明者,斷斷不信,以為必思必為乃濟。吁,可憫哉!
上九: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象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
飲酒者,獲濟而樂也。未濟之極,必可以濟。孚,必也,信也。消息盈虛,天道也,必濟而無咎。若又居樂而忘憂,縱肆至於濡首,則又信其必失之。象曰: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言其太甚也。獲濟而樂,未為失道也,樂而縱則失道矣,失道則無所不失。夫未濟消之極必息,則曰有孚于飲酒足矣,何又慮他日既濟之後,而不知敬戒而復失之?何其贅也!此亦猶否之九五方休否,而又有其亡其亡之戒。人心易放,故聖人諄告六十四卦終于未濟,于以明事變之無窮,何止於六十四而止也。
書名:楊氏易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