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氏易傳_革鼎

49.革( ☲ 離下 ☱ 兌上)

革。己日乃孚,元亨利貞,悔亡。

彖曰:革,水火相息,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革。己日乃孚,革而信之,文明以說,大亨以正,革而當,其悔乃亡。天地革而四時成,湯、武革命,順乎天而應乎人,革之時大矣哉!

兌澤之水,與離火相息滅,革之象也。離為中女,兌為少女,二女同居,志不相得。女謂嫁曰歸,則二女同居,其志終不相得,亦革之象也。天下之相革,皆生於志之不同。湯、桀之志不同,故革;武王、紂之志不同,故革。凡變革,人情之所難,革已乃信之。盤庚之未遷,人言聒聒,已遷則人始信之矣。文明則事咸宜,而說則人咸和而心服。下離明,上兌說,易象昭然。大亨而不失正者有幾?事變之大,往往不無差。夫惟得易之道者,動靜一致,雖大亨而常正。變革難於無悔,所革得當,其悔乃亡。天地變革,故四時成。湯、武革命,即天地之變革,故順天應人。彼不知道者,當革之時,駭於事變,不然則遷於事情,安知至大之道哉?於變革之時,不與天地相似,則失所謂變革之道,不得聖人大矣哉之旨也。三才一體,動靜一體,人情事變一體。事變無窮,即四時之變通。匪異匪同,是謂道心,是謂大易之道,是謂元亨利貞,亦謂之神,謂之道,謂之大中。

象曰:澤中有火,革;君子以治歷明時。

孫季和云:澤中非有火之地,今也有火之變也。高岸為谷為陵,物變有如此者。季和之說,深當某心。澤中而有火,其變也不知其幾年矣,歷之差亦積累百年而後差。志言黄帝巡日推策,則已有歷矣,而顓帝又有歷焉。後又有夏歷、商歷、周歷、魯歷。漢興,張蒼言顓帝歷,此於六歷疎闊,最為微近,遂用其歷,以九百四十分為日法,以四百九十九為朔餘。武帝時,以顓帝歷後天造大初歷,以八十一分為日法,以四十三為朔餘,而後天有甚於顓帝歷。後為四分,歷後亦差。諸歷莫精於唐之大衍歷,大衍以三千四十分為日法,以一千六百一十三為朔餘,而厥後復有後天之失。諸歷迭為改造,實寫大衍歷之分,其差如故。蓋徒示更歷之狀,而實用大衍之法。自開元至熙寧三百五十年,後天半月餘,而諸歷未有能改者。紹興、統元歷雖以萬二百分為日法,以五千四百一十二為朔餘,其實亦寫大衍之分。諸歷家雖知其當減朔餘,而無法可減。曩者清晨忽悟可減之法,以百分折之,其損其益,無不如志。天道不可窮盡,可窮盡者非天道,故歷當數以求合其中,而天道終非法數之所能盡。此天人之分,而皆易之道也。謂天人有二道,亦非。

初九,鞏用黄牛之革。象曰:鞏用黄牛,不可以有為也。

初位居下,義從乎上,不當有所變革,故曰鞏用黄牛之革。黄,中也;牛,順物也。此革固不變之義。中道柔順鞏固,堅守不變,此居下之道斷不可易者,故曰不可以有為也。人心好動,使之動則易,使之靜則難。不可為云者,所以成之,止其放逸之意也。初九,中象,而辭曰黄者,明中道人皆有之也。

六二,已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象曰:已日革之,行有嘉也。

六二臣道體柔靜,非首革者。如堯以薦舜於天,堯崩,三年之喪畢,舜猶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。及天下諸侯朝覲訟獄者,不之堯之子而之舜,舜不得已乃踐天子位,是謂已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所行如此,豈不可嘉尚?

九三:征凶,貞厲。革言三就,有孚。象曰:革言三就,乂何之矣!

此爻辭有宜安不宜動之象,九與三俱陽,有陽動之象。夫天下事惟迫而後動,不得已而後應,豈可遽欲有所往乎?故凶。雖以貞正行之,亦危厲。九三純陽,有正實之象,三有三就之象。可革之言三就於我,民以孚信心服,何必更往?此當安以待之。

九四,悔亡,有孚改命,吉。象曰:改命之吉,信志也。

君臣相信之深,雖改命何害?而人臣往往難之,爻辭於是釋之曰:悔亡,有孚而改命,吉也。勿謂懼其有悔而不改也,言不至於悔也。信者,心相信也。未至於心相信,則不可也。四五皆陽,實有誠信相孚之象。

九五:大人虎變,未占有孚。象曰:大人虎變,其文炳也。

大人之有所變革,豈淺智之士所能識哉?大人之心,天地之心也。行一不義,殺一不辜,而得天下,不為也。使大人有一點利心焉,安能致民心之信如此?未占有孚,信在事先,此非權術而致之也。大人之心,天地也。其心即道,故曰道心。由心而變,無非道者。其變如虎,其文炳然。虎之生文,天也,自爾也。大人之變,天也,亦自爾也。未嘗置一點己意於其間也。其發如風雲,其威如雷霆,未至於此,未可謂大人也,未可謂虎變也。

上六,君子豹變,小人革面,征凶,居貞吉。象曰:君子豹變,其文蔚也;小人革面,順以從君也。

君子之變,不逮乎大人,故曰豹變。小人革面,面雖順從,其中未必服也,異乎未占有孚矣,此不可強而有加也。往而求加焉,則強其所不及,將有所傷,反致凶矣。唯當居貞而無失其吉。其文蔚然,亦由中而發,非勉強之可成。虎則其文炳,豹則其文蔚,皆由中發,不可求諸外,不可強而取,各有分量,不可強而通也。上六體柔而非大中,故有不逮聖人之象。

50.鼎( ☴ 巽下 ☲ 離上)

鼎。元吉,亨。

彖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

鼎之卦有鉉、有耳、有腹、有足,儼然有鼎之象。下巽木,上離火,亨飪甚明。聖人亨於鼎以享上帝,大亨以養聖賢。享帝止曰亨,而養聖賢曰大亨者,上帝則一而羣臣衆也。斯義坦然,而學者往往又外求其指,謂此乃取象當復有義也。意此大易之道所以至易至簡,而人輒惑之者,率類是也。其曰鼎象者,以卦象有儼然之形也。繼曰以木巽火,亨飪矣,又曰亨以享帝,又曰大享以養聖賢矣,又何疑而疑其復有他指也?若曰亨飪之事粗淺不足道,疑非大易之道,則是求道于事物之外,索理於日用之外,孔子何以曰一以貫之?易大傳何以曰百姓日用而不知?乾象何以曰品物流行?孔子何以又曰庶物露生,无非教也?道在邇而求諸遠,大易之妙不離目前,而妄疑其有他。腹耳足鉉自賾自妙,不必於腹耳足鉉之外求義;以木巽火自賾自妙,不必於以木巽火之外索理。亨以亨帝,不可度思;大亨養聖賢,矧可射思?不聞孔子之言哀樂乎?哀樂豈不可見,而孔子以為明目而視,不可得而見也;哀樂豈不可聞,而孔子以為傾耳而聽,不可得而聞也。易大傳

又曰:微顯闡幽。豈謂顯者特微之,而幽者特闡之?故顯即微,幽即闡。顯、微、幽、闡皆名也,吾未覩其為二也。惟不知道,而後求道於事物之外。道與事物皆名,吾未覩其為二也。名即實,實即名。孔子曰:天下何思何慮?思慮,人以為不可无者,而孔子以為无庸焉。惟思慮動而後始昏,始分裂,始亂義也,始不可告語矣。學者斷不可索義於亨飪之外。自巽而耳目聰明而下,則為義矣。義即事物,事物即義。巽而不忤於物,耳目聰不蔽於物。六五柔上行而得位,得中道而一无倚,應乎剛而得剛之中,是義必見於卦象之中,元吉之道也,亨之道也。不巽則招禍,不聰明惑於聲色,亂於是非,不得位則雖備德,何由而亨?中者,道也。坤文言曰:黄中通理。通理所以明中之義。中本虛名,特无所倚之名。道心人所自有,有所倚則失之,有所倚則偏黨為私為過。徒柔不足以亨應乎剛,剛德為助則亨矣。體本柔,雖應乎剛,亦不可以大亨,故曰元亨。元者,道之異名,此所以元吉。以道致吉,言亨則吉在其中矣。

象曰: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革物者莫若鼎,木上有火,鼎革物矣。湯武革命,天實命之。命既在位,不可得而辭天命。君子正位,則君子惡得不正位?惟天命不可恃,順乎天則其命凝,不順乎天則其命又將去之,不可得而凝矣。是故君子不敢有一念之忘乎天,兢兢業業,無敢放逸,無敢置人欲於其間。一惟天道,故能凝命。書曰:宅天命。

又曰:及天基命定命。

又曰:祈天永命。觀鼎亦有正位凝命之象。

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象曰: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

方鼎之初,未亨飪也,則顛趾而出,否焉何害?得妾猶顛趾也,而以子焉,從其貴也何咎?天下之事,其權有如此類,可以通也。初有鼎趾之象。

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象曰:鼎有實,慎所之也。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

九奇畫而在中,鼎有實也。鼎中有實,難於遷動,慎所之也。已委質事君,已任其事,不可二也,不可遷也。我仇有疾,不我能疾則吉,仇非我之所欲也。使彼即我而我違之,彼將尤我,彼有疾而自不至,則无尤也。
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方雨,虧悔,終吉。象曰: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

三居下卦之上,亦有耳象,而不虛中以受鉉,其義革矣。革者,失耳之義也。失耳之義无他,其行塞固而不通,故雖有雉膏之美,不見食焉。段干木踰垣而避之,泄柳閉門而不納,可謂不虛中而受鉉,固塞而不通者。三剛實而不虛,不應乎上九,有不食之象。然賢者人之所慕,終當有遇。方雨,言今未雨後,當有際遇之理,但有不足之悔爾,故曰虧悔。言三雖善而固塞,有此未全,然終於吉。

九四,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。象曰:履公餗,信如何也!

九雖陽壯,四實隂柔,居大臣之位,是許國以大臣之事業也。而實則不稱折足覆餗,失許國之信矣。孔子曰:德薄而位尊,知小而謀大,力少而任重,鮮不及矣。《易》曰:鼎折足,履公餗,其形渥,凶。言不勝其任也。九四下應初六隂小之趾,有折足覆餗之象。其形渥,備言折趾之狀。

六五,鼎黄耳金鉉,利貞。象曰:鼎黄耳,中以為實也。

六五正當耳象而得中,故曰黄耳。黄,中也。黄中通理,則中者道之異名也。夫天下惟有此道而已矣,得此道則無所不通,無所不利;失此道則無所能通,無所能利。六五得中矣,何患不能舉鼎哉?故又曰金鉉。金鉉則力足以舉之,不必以九二為鉉,象辭未嘗及九二也。得道者雖無所不通,而無所不通者,其間或至失正,則猶非道之全,故曰利貞。貞,正也。曰中正,于以驗得道之全。然中正非二道,人心即道,道無我,中虛無所倚。無所倚,故有中之名;自然出於正,故有貞之名。故象止言中以為實,不復言正,于以明中正之非二也。夫天下至實而不可易者,中而已矣。中乃虚名,亦無體狀,或謂之正,或謂之道,或謂之易,或謂之神,或謂之天,一也。舉三才、萬物、萬事、萬理,皆此而已矣,安得而易之?其實為至一也。

上九: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。象曰:玉鉉在上,剛柔節也。

上九正當鉉象,玉者温潤之物,玉鉉則剛柔節而和。九為剛,上爻當六為柔。夫天下事偏剛不可,偏柔亦不可,剛柔和則中,中則事無不舉矣,故大吉,無不利。此義與六五同,此爻則因玉鉉而發義。夫道一而已矣,六十四卦皆此道,三百八十四爻皆此道,何獨六五哉!

書名:楊氏易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