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7. ䷸ 巽( ☴ 巽下 ☴ 巽上)
巽。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彖曰:重巽以申命。剛異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巽,小者之道也,申命之道也。剛為大,柔為小;君為大,臣為小;上為大,下為小。上命之,下行之,是為申命。申命者,巽順而行之。天下之事,徒柔不足以立,必有剛焉。二五皆剛,有剛之象。皆巽體,皆中正。剛巽中正,備此衆德,非得道不能。又重巽卦,柔皆順乎剛,又道之所當然也。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小者固當依乎大,往而依乎大人。小者當從乎大,不往則失小者之義。然其往也必中正,所見必大人。如不中正,則為邪矣。不見大人,則見小人矣,非巽之道也。
象曰:隨風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風相隨而至,即君子之申命行事。人臣知申命行事而已,未必知其為易之道也。故大傳曰:百姓日用而不知。
初六: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象曰:進退,志疑也。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
巽為進退,況初爻尤有進退未定不決之象。利武人之貞,教之決也。貞,正也。決而不失正,易之道也。乾九四以疑而無咎,此則以疑而不治。當疑而不疑,非道也。不必疑而疑,疑之過,亦非道也。
九二: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
九二巽體,而又居下卦,又二為柔,有巽在牀下之象,過於巽也。史巫以言通誠於神,紛若之多,巽順之甚,發諸言辭,其多若此。疑其大過不能致吉,而此吉無咎者,於其過巽而出於中,誠不致於大過也。天下事皆不可執一論,過雖非中,就過亦有得。中者,九二之謂也,是謂變易之道。
九三:頻巽,吝。象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
以九居三,剛而過中,質非巽者。巽不出於本心,勉彊而行之,故曰頻巽。頻巽則知頻失之矣,故吝,吝不足也。夫其實不能巽,至於不得已而後巽,頻失頻巽,其志亦已窮矣。夫豈知本有之性,清明無體,何者為我?無我無意,自知自巽,何窮之有?
六四:悔亡,田獲三品。象曰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
以六居四,柔順之至,況又巽體,教之田焉。春蒐、夏苗、秋獮、冬狩,先王以習武備,有剛德之象,於以濟六四之所不足也。曰悔亡,尤慮其有悔也。第往而田,可以獲三品:一曰乾豆,二曰賓客及充庖,三曰班其徒御。夫人性未始不大中,或動於意而過剛,或動於意而過柔,約其過,彊其所不及,去其害性者,庶乎復其本中矣。曰悔亡,所以啟諭之於先;曰有功,所以誘掖之於後,即堯之所以輔之、翼之之意。
九五: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
九五正得中正之道,不偏於剛,亦不偏於柔,為貞正必吉,悔亦亡,無不利者。凡此屢言,皆所以釋人之疑,定其中正之道也。人情喜於柔巽,不樂於剛德,故曰無初。然中正之道,終必獲吉,然亦不可不謹戒。庚,剛道也,先三日而圖其始,後三日以圖其終,謹之戒之則吉。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明夫九五之道,允為正中。蓋其居尊位,不可過於柔巽則失柄,故曰位正中也。洪範曰:惟辟作福,惟辟作威。非為暴也,自道心而發,無作好惡,無偏無倚,自不可巽懦無制也。
上九,巽在牀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象曰:巽在牀下,上窮也。喪其資斧,正乎凶也。
上九居巽卦之吉,為巽之過,故亦曰巽在牀下。喪其資則失利,喪其斧則無斷制,雖其事出於正,亦凶。象曰:上,窮也。言巽之過也。既喪其資斧矣,可以為正乎?凶也。未有由正而行,而失利,而無斷制者也。失利無斷,足以見其失正之驗。
58. ䷹ 兌( ☱ 兌下 ☱ 兌上)
兌。亨,利貞。
彖曰:兌,說也。剛中而柔外,說以利貞,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。說以先民,民忘其勞;說以犯難,民忘其死。說之大,民勸矣哉!
兌,說也。得人歡心,豈不亨通?然利於貞,以不正說人者,有失壞人心於無窮,大致禍於後日。剛中柔外,其說之道乎!剛之為德,不可以利動也,不可以害動也。大中至正,不可移奪,是為剛也。其中則剛,外則柔。以此得人之歡心,必不失乎貞正。得人之歡心而不失其正者,順乎天道,應乎人心。何則?三才一道故也。如此說以先民,則民咸從之,咸忘其勞;說以犯難,則民咸死之,咸忘其身。說之大,至於民咸勸於善,豈不大哉!此說非有術以使之也,非違道以干之也。由正而行,而正者人心之所同有,故上之人倡之,而下之人自翕然應之,幾於神矣。故曰:敬一人而千萬人說。所敬寡而說者衆,得其道故也。故曰:道也者通也,無不通也。故又不止於民說之,又死之;不止於死之,又勸於善。感民之所同有者,故無所不通也。
象曰:麗澤,兌;君子以朋友講習。
澤之相附麗,即朋友之相親麗而講習。自古朋友之講習者多矣,皆易之兌卦也,而知之者有幾?知其說者,未足以為知也。心通内明,自知自信,而後為知。知之者何?獨知朋友講習之即麗澤也。即六十四卦,即三百八十四爻,即天地萬物,即日月四時。麗澤非彼,朋友非此,不可度思,矧可射思?
初九:和兌,吉。象曰:和兌之吉,行未疑也。
兌之初,莫之適從也,泛然和說而已,故吉。象曰:行未疑者,所行未有可疑之迹也。
九二:孚兌,吉,悔亡。象曰:孚兌之吉,信志也。
二五本為正應,而兩陽無相應之象。然陽實有誠信之義,故有相孚之象。惟相孚而和說,則吉悔亡。志不相孚,斷無和說之理,故象曰:信,志也。言心相信。
六三:來兌,凶。象曰:來兌之凶,位不當也。
六三之正應在上六,今不從其正而從其不正來比於二,是說於不正也。六三之位亦稍高矣,惟賢者宜在高位而說於不正,不當爾也。上六、初二不必以人言,惟以正不正言,隂陽相應,兩隂不相應也。
九四,商兌未寧,介疾有喜。象曰:九四之喜,有慶也。
九剛四柔,若有立者而不固,其正應在初而未應近比。六三諛佞之小人,心知其非而實樂其柔媚,故商度所說,去取交戰於胷中而未寧。聖人於是勉之曰:介然疾惡小人,則有喜。象曰有慶者,言九四居大臣之位,國之治亂係焉,能不近小人,則澤及民矣。
九五:孚於剥,有厲。象曰:孚於剥,位正當也。
九五本與九二正應,今乃不應九二,而親信上六柔媚不正之小人,又置之高位,故曰孚於剥。剥之為卦,小人剥君子,又剥喪其國家,故謂小人為剥。信小人,危厲之道也。象曰:位正當也者,聖人推原所以孚於剥之由,由乎以位為己之位。正當其位,以位為樂,故人欲熾而邪媚得志也。此如水有源則必有流,如木有根則必有枝葉實,以已處富貴崇高之位,未有不親信小人致危亂也。黄屋非堯心,舜視天下如敝屣,禹有天下而不與,故君子道用,小人退遠。
上六:引兌。象曰:上六引兌,未光也。
上六超然一卦之外,不應於三有高尚之象,宜不為富貴利達所動,然非中無得道之象。近比乎九五,隂陽有相親之象,則亦有引之說之之象。引之斯說,未為光明也。子夏出,見紛華盛麗而說,孔子戒之以毋為小人儒,知其未光明也。及孔子没,乃以有若似聖人,欲以所事孔子事之,強曾子,曾子不可。曾子光明,子夏不光明也。又使西河之民疑子夏於夫子,曾子數其罪為第一光明者,固如此乎?
書名:楊氏易傳